反洗錢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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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 2011-12-13 瀏覽次數:9942次
我國地下錢莊的主要類型
當前較為活躍、危害較大的地下錢莊活動主要有三類,一是從事跨境資金匯兌;二是從事非法買賣外匯活動;三是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
對沖型地下錢莊:從事跨境資金匯兌活動,又稱對敲型地下錢莊。主要是不法分子與境外人員相勾結,協助他人進行跨境匯款活動。此類地下錢莊出現較早,如2008年江蘇省公安機關經偵部門辦理的何某地下錢莊案中,犯罪嫌疑人何某在加拿大等地設立匯款中心,在境內以本人及親屬名義開設大量賬戶,為客戶進行跨境匯款。
外匯兌換型地下錢莊:從事非法買賣外匯活動。不法分子在國內的外匯黑市進行低買高賣,從中賺取匯價。如在“8·12”特大地下錢莊案中,犯罪嫌疑人在廣州、北京等地外匯黑市收購外幣,然后再乘飛機攜帶至新疆烏魯木齊市結匯后,將人民幣匯回廣州等地用于新一輪的倒賣外匯活動。
轉賬提現型地下錢莊: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地下錢莊。不法分子以非法獲利為目的,通過設立“三無公司”(無實際經營地址、無從業人員和無經營活動),采取網上銀行轉賬等方式協助他人進行非法支付結算活動。
此類犯罪活動操作手法簡單、快速,迎合了一些不法分子非法轉移資金的需要,2007年以來發案數量呈迅猛增長態勢,成為目前最為活躍的地下錢莊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