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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 2010-03-18 瀏覽次數:2881次
鈞濠集團前主席犯串謀詐騙罪 判監兩年8個月
關鍵字:金融詐騙
2010年03月18日 08:34 來源:香港文匯報
鈞濠集團前主席曾煒麟,串謀妻子等人訛稱投資重慶能源項目,以發行價值6300萬元新股案,曾氏夫婦與美建集團3名高層早前被裁定串謀詐騙與清洗黑錢罪成,昨分別判囚半年至2年8個月。
被告為鈞濠前主席曾煒麟、其妻兼前執行董事郭慧玟、美建執行董事鄭啟明、李國祥及前非執行董事黃偉光,年齡介乎46至60 歲,曾氏夫婦串謀詐騙與清洗黑錢共3罪罪成,判監兩年8個月與兩年半,3名美建要員則被裁定洗黑錢罪成,分別判囚9個月、1年和半年,原被控串謀詐騙的溢億有限公司代表李大鵬早前已脫罪。法官指香港致力成為國際金融中心,被告為一己私利,嚴重破壞市場形象,動搖公眾信心,對香港金融中心有負面形響,縱使鈞濠較少人注目,可能受影響的投資者較少,仍不能忽視公眾利益。
此外,被告指示會計師等專業人士參與計劃,利用專業知識犯案,面對港交所查問時更故意隱瞞,但考慮各人在行內出類拔萃,惟今后名譽掃地,加上審期逾百天,遂獲準各人減刑三分之一。廉署署理總調查主任容達材指,廉署05年收到貪污舉報后展開調查,發現當中涉及詐騙,亦牽涉專業人士利用專業技巧犯案,增加調查與舉證難度,審訊期間需出動熟悉內地法律的律師任專家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