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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 2009-02-13 瀏覽次數:3160次
賴昌星接受專訪回應獲工作簽證 稱要賺錢交稅
丁果(左)采訪賴昌星
今年1月底,從加拿大溫哥華傳來一個震驚華人世界的新聞:賴昌星獲得了工作簽證!此前,因廈門遠華走私大案,他已逃亡加拿大近10年之久。
賴昌星獲加工作簽證
擁有工作簽證后,賴昌星每月上交54加元的保險,就可獲得全面的醫療保真障。同時,他也可以全天24小時離開住所,有了更大的自由空間。
這是否意味著賴昌星從此“洗白上岸”?中加兩國長達10年的司法交涉究竟將如何收場?遠華一案是否就此了結?如果賴昌星從此平安無事,是否將會成為大陸貪官效仿的榜樣?
加拿大政府方面表示:簽發工作簽證,并不意味著賴昌星身份的轉變,這只是基于“人道主義”立場的考慮。
基于對加拿大司法體系的尊重,中國政府早已經在2007年作出承諾:如果引渡賴昌星回國,將不會對其處以死刑。
北美地區知名華人評論家丁果先生曾多次在溫哥華采訪賴昌星,這次“工作簽證事件”傳出后,他再次專訪了賴昌星,這也是事件發生后賴本人接受的唯一的訪問。
在上世紀90年代,賴昌星及其團伙以廈門為基地,進行了瘋狂的走私活動,中央專案組調查結果顯示,其走私金額高達530億元人民幣,極大地破壞了中國的市場經濟秩序,這已是不爭的事實。
10年前,遠華一案驚動中國大地,觸目驚心的走私案件、成片的黨政干部在賴的“銀彈”“肉彈”面前倒下、國民經濟因走私受到不小沖擊……
10年過后,在剔除了類似賴昌星走私大案等不良因素后,中國經濟進一步得到了高速發展。回顧這一事件,對我們認識建立法制健全的市場經濟秩序的復雜性和必要性,應該說仍不無裨益。
本刊特約請丁果先生撰文。對賴的狡辯,我們也許可以理解為一個跨國逃犯亡命天涯的垂死求生術。
——賴昌星采訪手記
諷刺的是,賴昌星的存亡,目前則端賴加拿大死板而不無是處的體制規范,賴昌星的江湖氣派不上任何用場
特約撰稿 丁果(加拿大時事評論家) 發自溫哥華
賴昌星獲得加拿大臨時工作簽證,再次驚動世界媒體。
因為人們猜想,這是不是官司纏身九年,導致加中兩個大國關系不斷摩擦的罕見走私罪犯賴昌星逃出生天的一個信號?
我再次面對面采訪賴昌星。這個采訪歷時好幾個小時,換了好幾個場景,是此次工作簽證風波后,全球首次對賴昌星的深入訪談。他還是招牌式地戴著一頂帽子,也是老一套地奉承我:是你丁果,我才接受長時間訪談。畢竟,賴昌星潛逃加拿大9年,我是目前“碩果僅存”的、只是從新聞媒體角度追蹤采訪他的記者。
我曾經在之前一篇采訪文章的開頭,寫過這樣一段話:
我和遠華走私案頭號嫌疑犯賴昌星之間,只隔著一個玻璃桌,桌上是他倒的兩杯清茶。
當他倒茶的時候,我想象遠華紅極一時的時候,他在那座聞名遐邇、如今已經被拍賣掉的紅樓里,被人簇擁著招待八方來賓,哪里用得著如今這般謙恭地讓座倒茶?不過,再把時光往前回溯,一個靠撿垃圾起家的賴昌星,如果沒有時勢的推波助瀾,又哪會有之后人生的大起大落?性格決定成敗,素質決定大局。亂世出梟雄,但是如今的時代,是法制規范的時代,梟雄如果不入正途,那就難以翻騰長久,最終會淪為“賊子”,賴昌星是否這樣的人物,歷史自會論斷。
如今,我又與他對面相遇。
賴昌星的一個朋友,也是曾經投資界呼風喚雨的大亨,對我說,賴昌星這個人讀書不多,卻悟性很高,這樣的評價,或許在江湖上有一定的道理,但諷刺的是,賴昌星的存亡,目前則端賴加拿大死板而不無是處的體制規范,賴昌星的江湖氣派不上任何用場,所以他的訴說,都是“政治正確”的體制內用語。
顯然,與上次遣返風聲頗緊時的采訪不同,一張臨時的工作簽證,給賴昌星帶來了相當輕松的“好”感覺,這從他的神色和語氣中可以清楚看到。
賴昌星:“我覺得輿論對董文華不公平”
此前一段時間,正值國內的歌唱家董文華在蟄居十年后復出,從而引發了媒體的大幅報道。對此,賴昌星主動開口回應了記者“你跟董文華的關系一度被傳得紛紛揚揚,內情到底如何”的疑問。
他說,“我自己沒有文化,怎么可能跟董文華有什么關系(賴停頓一下,言下之意,是雙方地位背景太懸殊,不可能有深入關系)?不過,我也承認,和董文華確實是好朋友。跟她交往四五年,感到彼此合得來做朋友,沒有壞心。僅此而已。那時候“遠華”有些項目開張,邀請她來演出,給她報酬,她都不要,因為是朋友幫忙。她甚至曾經問過我,做生意周轉急需錢的時候,她可以幫忙。”
他還為董辯解說,“我覺得輿論對董文華不公平”,“外邊的傳言太離譜下流,我跟她是一種患難時可以彼此關心幫助的朋友”,“雖然我不認為董文華再次出臺,就是政府對我立場的改變,但對她總是一件好事情”,“我當然為她高興,但不會托人帶口信,免得再給她添麻煩”。
賴昌星確實沒有文化,但他遠遠比許多文化人知道如何對付媒體,如何對付采訪,知道什么樣的表達,可以上媒體的頭條,讓輿論來為自己“漂白”。
這不是悟性,而是一種冒險家在經歷危險時保護自己的本能,他有“卓越”的本能反應,這或許是他發跡的一個原因。
他說他沒有錢,你信嗎?在采訪中,他也發生了矛盾,不過,我不必去爭論,讀者一猜就清楚。
他說,他最鐘意地瓜稀飯咸魚,我相信。但這不是他刻意保持發跡前的“農家本色”,也不同于李嘉誠吃三明治,而是他固執性格的體現。賴昌星絕對是好吃之人,他現在的一個家中,放著多口大鍋,烹飪不停,招待八方來客,用一個朋友的話說:餓死的駱駝比馬大,門下食客三百,陪他消磨無聊的時光,而這并不犯法。
賴昌星絕對不會把這些透露給媒體,他一貫說的是,我自由了,要做一個農夫。媒體標題一出,就博得了加拿大純樸百姓的同情。在加拿大這樣的國家,說是司法獨立,但民意輿論的走向很重要,法官是順著民意走的。
賴昌星是一個“賭徒”,不輕易放棄,他不可能成為被美國遣返回中國的余振東(原中國銀行廣東開平支行行長,因挪用4.8億美金而于2001年10月潛逃美國。2005年4月被美國警方轉給中國,后被判刑12年,迄今在押)。
他會為他的生存,做每一步的努力。這或許是他的律師教他的。沒有人懷疑,賴昌星官司能打到今天,除了錢以外,他還是找到了一個專門跟中國過不去的“好律師”馬塔斯,這個被加拿大法律界稱為第一塊招牌的人權律師,剛剛在去年底的加拿大總督年度授勛中,獲得加拿大最高的市民榮譽——加拿大勛章。
有意思的是,在中國家喻戶曉的“大山”,也是同年度的得獎者。馬塔斯的得獎,對賴昌星的官司來說,當然是利多。
“遠華案”在國內已經“蓋棺論定”,但主犯賴昌星逃到被某些媒體譽為是“犯罪者天堂”的加拿大。我曾經這樣描述賴昌星選擇的逃亡之地:這個幅員遼闊的國家,是美國的近鄰,但也是西方七強的一員,這是一個富裕的國家,也是一個溫和平靜的國家。在歷史上,美國獨立戰爭的時候,那批對英國王室懷有忠誠的保守人士,帶著他們的黑奴,輾轉逃到加拿大。因此,這個國家對逃亡者,會有一種本能的“同情”,而且常常是是非不分的“同情”。
再加上地大物博人稀,也頗有來者不拒的“慷慨”。有時候,傳統就是與現代的法制格格不入,形成“悖論”。
賴昌星說要賺錢交稅,這也是說給加拿大人聽的,說給加拿大媒體聽的。守法納稅,在加拿大就是良民的標準。而賴昌星一生最大的“遺產”就是走私逃稅,這是否有點反諷?在全球化的時代,賴昌星要說服全世界:逃中國的稅是好的,這恐怕不容易。如果中國改口,說就用罰款補稅來懲罰賴昌星,賴昌星會付嗎?他付得起嗎?
就我所知,今天的加拿大保守黨政府,很想把賴昌星、高山等驅逐出境,以脫掉包庇罪犯天堂的“帽子”。2006年那一次遣返,還差點真的成功。我相信賴昌星說的,他事前不知道,還以為末日來臨,結果冒死撞柱,搞得很狼狽,至今羞于提起。因此,工作簽證到手,并非等于賴案終審,廣大群眾可以慢一點“義憤填膺”,譴責加拿大,還是等待司法程序走完再說。
不過,采訪賴昌星,我體會最深的是,中加關系,不應該再將此人作為政治經貿交往的籌碼,而是要從更大的格局出發,拓展友誼,比如旅游目的地的協議,可以搞得快一點,不然雙方都有損失。中加兩國,有白求恩,有大山,賴昌星算得了什么?
不過,話又說回來,因為要處理賴昌星遣返案,中國知道了那些司法程序,那些呈堂證據,需要與西方國家,尤其是加拿大這樣刻板卻又寬容得讓人覺得有點迂的國家接軌,這是賴案的意外收獲,對中國的司法改革是有好處的。
而加拿大也可能知道,像中國這樣人口眾多的國家,要照搬加拿大的司法程序,恐怕不需要金融危機,早就破產了。
賴昌星還是需要等待,從人道主義出發,他拿到工作簽證,高興一下,人們不必憤怒。一個死刑犯,臨走時,還要給他吃飽喝足,何況賴昌星。在等待最終命運來臨之前,可以緩一口氣,做點工作分分心,那就隨他去吧。結束采訪時,我對賴說:好自為之。(來源:南方人物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