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2月26日 20:57 來源:騰訊嘉賓訪談周瑞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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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對于重慶來說,是“打黑年”。在“最大保護傘”文強、“女黑老大”謝才萍、“巴南二富”黎強、“造假律師”李莊這幾個案子中,您對哪個最感興趣,為什么?
周瑞金:當然是李莊案。重慶打黑開始贏得一片掌聲,而李莊案出來,人們開始產生一些問號。從目前公布的證據看,李莊很可能是有問題的。但是重慶方面處置李莊案的過程問題更大,違背了法治程序正義的原則,開創了糟糕的先例。比如眨眼構成“教唆”,“通謀”等于犯罪,證人不出庭,證言無須法庭質證,一對一證言可以定罪。另外,從重慶方面公布的證據看,李莊會見當事人受到了監聽,而根據《律師法》,律師會見當事人是合法權利,不能受到監聽監視。二審又出現令人啼笑皆非的戲劇性場面。如此等等,難怪輿論出現了“打黑不能黑打”的呼聲。執法部門怎能為了所謂正確的目的,違背了法治的基本原則呢?
李莊案的一個教訓就是,面對諸多積重難返的社會弊端,地方政府想有所作為,其志可嘉,我們也能體諒即使在地方革除弊政的阻力也會很大。但這一切,不能以毀壞改革32年來黨內外基本的政治共識為代價。這些政治共識包括黨領導下的依法治國,結束“文革”中“革委會”獨攬大權的全能政府格局,建設一個“有限政府”,黨政分工,各黨政職能部門內部分工且相互約束;黨政機關接受社會輿論的監督,特別是公檢法和律師之間形成某種制衡關系,而不是“聯合辦案”;要允許和鼓勵司法機構和新聞媒體從不同角度維護社會正義的底線,而不是讓媒體成為警方的傳聲筒,更不宜把媒體和公眾對司法程序有所質疑看成是“雜音”和“風涼話”。
這些政治共識,是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與經歷過新中國幾十年政治運動的普通黨員、公民共同總結的“帶血的教訓”。全國人大常委會前委員長彭真就曾感嘆:“解放前,我在國民黨監獄坐了6年牢;解放后,我在自己人的監獄里坐了9年半牢。這是我們黨不重視法治的報應啊!”這樣的忠告,我們永遠不能淡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