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02 03:09:28 來源: 21世紀經濟報道(廣州)
一位券商人士透露,證券公司違反反洗錢相關規定的主要行為包括,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照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和可疑交易報告等
21世紀經濟報道6月2日訊 監管部門加大了對證券行業反洗錢工作的指導和整治力度。
5月,為了掌握轄區內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對央行《關于進一步加強金融機構反洗錢工作的通知》的落實情況,上海證監局對 國泰君安(行情 股吧)、 申銀萬國(行情 股吧)等證券公司開展反洗錢調研。據參與被調研的券商人士稱,會議期間,上海證監局調研人員主要就B股賬戶規范、可疑交易報告標準、代辦股份確權、反洗錢報表上報等問題和券商與會人員進行了溝通。
而央行各地分支機構也在近期對轄內金融機構反洗錢工作開展了檢查。央行上海總部在5月完成了對申銀萬國等證券公司反洗錢工作的檢查;而華安證券也接受了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對其2008年反洗錢工作狀況的非現場監管評價。
違規重點
一位券商人士透露,證券公司違反反洗錢相關規定的主要行為包括,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照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和可疑交易報告等。
“賬戶信息是目前券商反洗錢工作的重心。”滬上一會計師事務所資深審計師表示,“主要涉及客戶信息初始化錄入不符合《反洗錢法》要求,客戶身份證號、賬戶識別資料等基礎要素不全等;此外,券商內部反洗錢組織機構建設,以及反洗錢宣傳培訓是否合規,也是監管部門的關注內容。”
四川證監局近期披露一則券商營業部受處罰案例,并對違反反洗錢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分析報告。
報告顯示,人行某中心支行在對轄區某市某證券公司營業部反洗錢工作開展情況依法進行現場檢查中發現:該營業部未按照反洗錢要求制定客戶風險評級標準,未對客戶劃分風險等級,未根據洗錢風險程度高低采取不同的客戶身份識別措施,風險劃分標準未報人民銀行某支行備案。
此舉違反了《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下稱《辦法》)中的相關規定?!掇k法》要求,金融機構應按照客戶的特點或者賬戶的屬性,并考慮地域、業務、行業、客戶是否為外國政要等因素,劃分風險等級,并在持續關注的基礎上,適時調整風險登記。并且,金融機構的風險劃分標準應報送中國人民銀行。
此外,該營業部對客戶存留身份證文件(第二代身份證)登記上,部分賬戶資料不齊全,存在無身份證期限,開戶申請書無職業、無國籍等情況。檢查還發現,該營業部存在對客戶留存身份證明文件失效102戶,其中61個賬戶在失效后仍存在交易。上述行為均違反了《辦法》對金融機構應采取持續的客戶身份識別措施,及時提示客戶更新資料信息等規定。
該營業部還漏報自然人賬戶可疑交易6起,涉及個人賬戶3戶,交易172筆,人民幣金額4702416.39元。違反了《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以及《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人行關注的其他內容還包括:未見該營業部設立反洗錢崗位,建立崗位職責、反洗錢工作程序的文件;未見該營業部確保反洗錢工作制度有效執行的內部審計和稽核制度,未見反洗錢工作保密制度;未見該營業部制定的報告大額和可疑交易的內部操作規程等。
該券商因上述系列違規行為被要求限期改正,并被處以3萬元的罰款。
報告中,四川證監局建議,證券公司應盡快落實客戶風險等級劃分制度;完善客戶身份識別工作;細化大額、可疑交易的上報工作;以及完善“反洗錢”組織架構及內控制度。
操作障礙
另一方面,券商自身的反洗錢工作也在加強。
德邦證券近期單獨針對反洗錢工作情況進行了內部檢查。該公司相關人士介紹,檢查重點集中在:客戶開戶資料是否合規,分類賬戶動態識別,以及身份資料保存;公司內部反洗錢崗位設置,反洗錢工作的培訓宣傳等。
多名受訪券商人士表示,在反洗錢工作上,仍有具體問題亟待解決。
如證券公司營業部對賬戶基礎信息管理時,一旦發現身份證過期、失效,或因丟失、重辦身份證而導致證件號碼變化時,按照相關規定,券商應通知客戶現場辦理信息更新手續。“困難的是,券商請客戶前來辦理手續,但客戶可能臨時有事或長期拖欠不來辦理時,該如何處理?”上海一大型券商風控辦負責人表示。
對券商而言,如采取措施督促客戶辦理,或是停止這些信息不合規的賬戶交易,容易導致客戶不滿,甚至引發訴訟。因此在實際操作上,券商只能盡量進行信息提示,但不能停止賬戶交易。在這一方面,仍缺乏相應的法律法規指導。
此外,在實施第三方存管后,券商和銀行的角色定位需要明晰。“第三方存管后,客戶資金的存取均經由銀行途徑,檢查的重點應該在銀行方面。”上述負責人認為。
其介紹,在實施第三方存管前,券商的反洗錢工作重點在于盯牢賬戶可疑交易,如“客戶錢到券商賬上,立即買成股票,隨后便 撤銷指定(行情 股吧)交易”等行為,一旦發現此類行為,需要立刻向人行匯報;但實施第三方存管后,券商的監控重點應集中到客戶賬戶規范性此類基礎管理上,如確保賬戶實名制,監測身份資料的有效性等。
另一方面,當前階段的第三方存管工作只涉及人民幣業務,這也給券商對B股賬戶的處理帶來難題。由于B股存在境外資金往來,且資金存取仍是經券商渠道,導致B股交易,尤其是直接用支票交易的賬戶,仍屬于券商的重點監管范疇。“但由于缺乏洗錢高危地區或人員的黑名單,這要求券商對洗錢行為有高度敏感性和識別性,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券商反洗錢工作的難度。”該負責人表示。 (本文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