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2月04日 00:14 來源:海力網-半島晨報
從2005年3月末開始,本報記者經過大量暗訪,掌握一系列證據后,以獨家以系列深度調查報道的方式揭開吉林“新同舟”非法集資詐騙的黑幕,并上書國家公安部。吉林省公安機關重拳出擊, “摧毀”了涉及吉林、遼寧、安徽3省9地,集資詐騙金額2億余元、被騙人數達7000余人,轟動全國的“新同舟”非法集資詐騙大廈;
隨后,本報記者繼續跟蹤報道長達5年,一直與吉林警方和受騙群眾保持聯系,先后獨家報道了警方對全部大連受害者進行登記的過程,以及“新同舟”集資詐騙案開審以及審理過程;
昨日,本報記者獨家連線“新同舟案件善后處置工作組”,吉林警方獨家授權本報發布“新同舟案件返贓方案”;
“新同舟案件善后處置工作組” 表示:大連是返款第一站,針對大連受騙群眾的返款時間為2月5日-6日,本次返款為該案件第一期返款。
5年來 本報記者持續跟蹤 “緊密關注”
本報記者從2005年初開始,經過大量暗訪,兩次遠赴吉林非法集資“巢穴”,與“集資大鱷”楊皓翔斗智斗勇,掌握一系列證據后,于2005年3月末開始,獨家以《新同舟集資調查》的系列深度調查報道的方式披露了吉林“新同舟”的非法集資黑幕。
本報記者在對新同舟的集資行為進行公開報道的同時,上書國家公安部。
當年5月10日,吉林市警方接到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和該省公安廳經偵總隊轉來的《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案件(線索)交辦通知》及舉報材料,要求對大連半島晨報社記者舉報的對新同舟涉嫌巨額非法集資問題進行立案查處。
接到公安部的通知后,吉林市公安局組織警力對這一案件進行集中調查。由當地主管經濟偵查工作的副局長岳忠田直接指揮,吉林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及屬地公安機關高新公安分局警力開展工作。吉林警方表示,隨著調查工作的不斷展開,警方發現本報記者舉報的情況完全屬實。根據舉報的線索,警方的經偵部門圍繞著犯罪嫌疑人楊皓翔非法集資的犯罪事實、主要團伙成員及涉案資金流向展開全面調查。
之后吉林省公安機關重拳出擊,最終摧毀了吉林“新同舟”這個涉嫌非法集資2億余元、受騙群眾涉及遼寧、吉林和安徽3個省共7000多人的非法集資大廈,將包括主犯楊皓翔、羅洪芬等眾多犯罪嫌疑人“推”上審判臺。
在該案中,大連受害者近千人。
吉林警方多次鄭重表示:“貴報報道對此案成功偵破功不可沒。”
之后,本報記者除了幫助警方進行受害者的登記工作,還長達5年繼續跟蹤報道該案的審判過程,第一時間將審判情況傳達給大連受騙群眾。
首次返款的比例:14%
昨日,記者獨家連線采訪了“新同舟案件善后處置工作組”,馮建新警官告訴記者,吉林市新同舟工貿有限責任公司楊皓翔等31人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一案已于2008年8月20日經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核準,該案件刑事部分已經終結。根據吉林市委的要求,在吉林市委政法委的統一協調下,由吉林市經偵支隊負責善后處理及返贓工作。
他說,吉林市經偵支隊在吸收群眾代表的基礎上成立新同舟案件善后處置工作組,組 長由吉林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支隊長郝君擔任。大連的市民梁女士、高女士、張女士成為群眾代表。
他向記者詳細講解了此次返款的款項來源及返款比例確定。
他說,本次返款為該案件第一期返款,款項來源是辦理案件中追繳的贓款11,009,318.74元,經過對集資情況的登記、調查和進一步核對,最后經吉林市華倫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確認該案件集資群眾的損失額為86,947,151.00元,據此,擬定第一期返款比例定為14%,即返款總額為10,433,658.12元,余下575,660.62元待下期返款時一并返還。
大連首次返款時間:2月5日-6日
馮建新警官談到了返款的方法步驟。
他說,善后處置工作組為每名受害群眾在吉林市建設銀行分別開立個人銀行卡,根據會計師事務所審定的數據,按實際損失額的14%,將應返款分別存入銀行卡。
之后,由支隊善后組通知各地集資群眾代表,在當地幫助聯系一處返款地點,并通知集資群眾按照事先擬定的時間到返款地點領取銀行卡。同時,通過當地的報紙登報通知群眾按指定時間和地點領款。
而正式返款時間為2月5日至3月5日。
善后處置工作組將組織人員從2月5日至2月11日,按照大連、遼陽、鞍山、臺安、沈陽、吉林市的路線,陸續返款。
他說,具體時間為2月5日-6日大連。
大連首次返款地點:有三個
他說,“在大連返款要分三個地點。”
原來,2月5日全天,從上午8時開始,返款地點為大連星程豫園酒店,地點為西崗區新開路78號(市政府后身);
2月6日上午,在金州區鹿苑賓館;2月6日下午,在金州區三十里堡。
2月7日遼陽;2月8日鞍山、臺安;2月9日沈陽;2月10日-11日吉林市。
3月1日至3月5日,按照安徽利辛、阜陽、渦陽的順序返款,具體時間安排為3月1日-2日利辛;3月3日阜陽;3月4日渦陽,3月5日返回吉林市。
而針對遺漏人員的返款時間為3月6日至4月6日。
他說,在正式返款期間由于特殊原因未能領取返款的群眾,可以在3月5日后一個月內,每星期二上午持有效證件到新同舟專案組辦公室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返款。
警方提醒:領取返款的具體要求和說明。
他說,正常情況下,集資者本人持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一份以及集資票據原件,經工作人員確認后,發給銀行卡。
有的集資者本人因行動不便或其他原因不能親自到場領取返款的,可由其家庭其他成員持集資者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代領者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并持集資票據原件領取。
有的集資人已死亡的,由其法定繼承人持集資人死亡證明書,代領者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并持集資票據原件,經確認后,由返款組到吉林市建行將原銀行卡辦理更名后寄給代領人。
如果集資者本人及其同戶人員均不能到場領取的,可由他人持集資者本人出具經公證的委托書,及代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集資票據原件代為領取。
對于其他確有實際困難不能到場領取的,經申請后由返款組工作人員到其家中辦理相關手續后,給予返款。
第二次返款:時間未定
馮建新警官告訴記者,第二次返款時間未定,“因為要把一些資產,包括車輛、廠房、土地、設備等通過法院拍賣,拍賣后的金額,向移交給公安機關,再由公安機關發放。”
他說,由于這個過程需要一定時間,所以還不能確定具體時間。
他還透露,目前除了主犯楊皓翔、羅洪芬尚在獄中外,其中案犯都服刑期滿釋放。
據悉,“新同舟案件善后處置工作組”的聯系電話為13704400071。
本報將繼續跟蹤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