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1月14日 14:44 來源:上海僑報
1月6日,加拿大多倫多警方對有“華人巴菲特”之稱的華裔投資人唐煒臻發出通緝令。警方稱,現年51歲的唐煒臻涉嫌于2006年1月至2009年3月期間,在因特網上設置“龐氏騙局”,有超過100名投資者成為受害人,涉嫌款額高達3000萬美元,受害人大多為美國、加拿大及中國的華人。唐煒臻同時將面臨美國聯邦政府的指控。1月7日,唐煒臻以“突發新聞”為題,發送英文電郵給媒體記者,表示會于1月13日自上海浦東機場返回多倫多出庭應訊。
加方稱其涉12項罪
2008年6月10日,唐煒臻及其屬下的兩家公司被加拿大安大略省證監會正式起訴。起訴書中稱唐煒臻從事網絡交易,并自封為“華人巴菲特”,涉嫌通過“龐氏騙局”而令超過100名投資人被騙走3000萬加元,其中一名多倫多市居民被騙走230萬加元。涉嫌罪名還包括:未注冊而進行證券買賣、非法經營發行證券業務,以及蓄意對證券交易結果作出違法保證等共12項罪名。
安省證監會表示,如罪名成立,唐煒臻將會因各項罪名而受到的最高刑罰是罰款500萬加元及入獄5年。
負責此案的多倫多市詐騙案調查組探長里甘向記者表示,唐煒臻在2009年11月秘密返回中國,原定于12月29日向警方自首,但當天他并未現身。
唐煒臻曾通過越洋電話向媒體解釋:“探長并沒有說我不能(在中國)待得更久,他們(警方)什么都沒說。”唐煒臻強調說,自己并非潛逃。唐煒臻的代理律師卡德透露,唐煒臻待在中國香港,他此次回到中國是應一些非北美投資者的邀請幫他們進行投資交易,費用也都由一些投資者提供。
緊急電郵回加應訊
2009年,美國史上最大金融詐騙案犯麥道夫因制造金額高達數千億美元的“龐氏騙局”而被稱為史上“最大騙子”。2010年1月7日深夜,唐煒臻對被加警方以“龐氏騙局”為由發出的通緝令作出回應。他以“突發新聞”(Breaking News)為題,發送英文電郵給媒體記者,表示會返回多倫多出庭應訊,并稱“我是世界上最出色的交易員及財經專家之一,不信,可以找一個人跟我相比”。他堅稱,只有將投資者的錢轉移到自己袋里才是詐騙,而他是將投資款投到市場將賺到的錢給投資者,他甚至抵押了自己的房屋,將錢給了投資者,因此根本沒有任何詐騙的成分。
1月8日,里甘探長證實,警方與唐煒臻取得直接聯系。對方通過電子郵件證實,會在1月13日從上海浦東機場乘坐加航空公司班機返回多倫多,警方會派人到機場拘捕他,并于翌日進行保釋聆訊。探長說,目前警方沒與唐煒臻商討過自首條件。警方有足夠證據證明他涉及詐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