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平安吳川
近日,我局刑偵大隊聯合海寧派出所,經縝密偵查,成功打掉一個涉嫌“取現洗錢”犯罪團伙,抓獲團伙成員四人。
11月中旬,我局刑偵大隊在工作中發現一條線索,疑似有一個為詐騙分子“取現洗錢”的犯罪團伙在我市海濱街道活動。我局刑偵大隊迅速聯合海寧派出所根據該線索展開偵查。通過縝密研判、追蹤,一個以黃某杰(男,26歲,吳川市人)為首,團伙成員包括黃某華(男,26歲,吳川市人)、黃某雄(男,24歲,吳川市人)、林某康(男,27歲,吳川市人)等人,專門從事“取現洗錢”的犯罪團伙逐漸浮出水面。辦案民警通過摸排,發現該團伙成員居住的出租屋,12 月 1 日,辦案民警果斷采取行動,在我市海濱街道一出租屋成功抓獲該犯罪團伙成員林某康、黃某華、黃某雄三人。通過現場突審,林某康、黃某華、黃某雄三人交代了黃某杰居住的出租屋位置,民警立即組織抓捕,在黃某杰居住的出租屋將其抓獲歸案。
經審訊,黃某杰、林某康、黃某華、黃某雄等人對其以為詐騙分子“取現洗錢”的方式實施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根據該四人的供述,該團伙以黃某杰為首,負責指揮、下發取現任務,林某康、黃某華、黃某雄三人負責取款,黃某杰按照每取現1萬元每人抽傭100元的比例分成給林某康、黃某華、黃某雄三人。
經查,自2024年11月中旬以來,該犯罪團伙由黃某杰與上線的詐騙分子聯系,取得被害人“掃碼取現”的二維碼后,交由黃某華、黃某雄、林某康三人分別在不同銀行的柜員機取現,并由黃某華、黃某雄、林某康三人駕車到廉江、赤坎、霞山等地,將抽取傭金后的現金交付給詐騙分子。黃某杰則在交易中賺取詐騙分子支付的虛擬幣。經核實,該犯罪團伙共計取現詐騙分子贓款達70多萬元。
目前,黃某杰、黃某華、黃某雄、林某康等四人因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