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天津北方網
隨著互聯網技術的廣泛應用,犯罪分子的洗錢手法也不斷翻新升級,虛擬幣、游戲幣、“跑分平臺”、直播打賞等成為新型洗錢載體和方式,呈現更加復雜和隱蔽的“網絡化” “鏈條化”特征。近日,河東區檢察院對一起利用“虛擬貨幣”洗錢犯罪提起公訴。
只用數字人民幣的“大客戶”
2023年10月一天,南開區某商場一家手機店里,出現了一名男子,他自稱姓李,是某單位采購處的領導,想采購一些手機發給員工使用。在確定該店可以使用數字人民幣賬戶進行支付后,他與店員商議會不定期向該店數字人民幣賬戶進行轉賬,等湊夠一定錢數后來取手機。幾天后,該店電子錢包收到一筆價值2萬元的轉賬。隨后該男子帶同伴來店里挑選了價值合計19000元的2部全新手機,并要求店員將剩余的1000元預付款用現金的方式退給他。
店員見李某驗貨快,也不講價,就同意與其長期合作。自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6日,該手機店數字人民幣賬戶陸續收到轉賬20多萬元,李某共取走38部手機,每次取走手機時,均要求將剩余的預付款以現金的方式退還。
2023年11月6日,店員接到銀行電話,稱手機店數字人民幣賬戶存在問題被凍結。
原來,李某和兩名同伙名義上是到店買手機,實際上是利用“虛擬貨幣”幫助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洗錢”。經電信詐騙受害人報警,公安機關將李某和一名同伙抓獲歸案,另一名犯罪嫌疑人主動投案。
“虛擬貨幣”間輾轉騰挪
經查,李某等人在天津的多家手機店有過交易記錄。這幾家店的數字人民幣賬戶每次收款大都是九千、一萬、兩萬這樣的整數。等湊夠一定的錢數,李某等人就從手機店取走手機,再向店員以索要現金的方式退差價。
拿到手機及購買憑證之后,李某等人當天就會將其轉手賣掉。隨后將變賣手機的錢款通過專門的App兌換成虛擬貨幣, 再將虛擬貨幣轉到專門的賬戶。李某到底為什么要這么做呢?據李某到案后供述,這一切都源于網上尋找“兼職”。
2023年10月底,李某在網上搜索兼職信息,有人告知李某現在有一種買賣手機的新型“兼職”,只需要找到一些支持數字人民幣收款的手機店,然后發給“客服”,“客服”確認后安排給手機店打款,“兼職”人員去手機店取出手機, 再把手機賣掉,將賣掉的錢以虛擬貨幣的形式打回給“客服”,就可以從中抽取傭金。盡管覺得事有蹊蹺,為了傭金,李某不僅自己鋌而走險,還找來同伙,尋找能提供數字人民幣收款的手機店,開始了“兼職”。
新型“兼職”竟是詐騙幫兇
其實,進入這些商家數字人民幣賬戶中的資金都是電信詐騙被害人的錢款。2023年11月3日,被害人于某接到一個電話,要求他關閉某購物平臺的“白條”功能,否則會影響個人征信。于某信以為真,在“客服”的指導下,下載安裝了一個App,通過該App獲取被害人的身份信息之后,不法分子利用這些信息,把被害人銀行卡中的錢款通過轉入之前尋找的手機店數字人民幣賬戶中。
李某等人所做的“兼職”,實際上是幫助電信網絡詐騙犯罪轉移犯罪所得。上游詐騙分子利用各種話術騙取被害人錢款后,下游人員再通過購買手機變現兌換成虛擬貨幣的方式進行洗錢。
經審查,李某等三人早已經認識到這種高買低賣手機“兼職”的異常性,明知打入手機店的錢款系違法犯罪的錢,但仍然以身試法。2023年10月至11月間,被告人李某等三人幫助轉移的犯罪所得涉及17名被害人26.67萬元被詐騙資金,另有4萬元未能得逞。被告人李某等人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轉移,情節嚴重,應當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追究刑事責任。李某等人自愿認罪認罰,自愿退賠退贓,可以從寬處理。
經天津河東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河東區法院依法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分別判處李某等三人有期徒刑三年至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不等,并處罰金一萬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