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紅星新聞
“給我準備20萬元的黃金,有人來取,不驗貨。”近日,成都金牛法院審理了一起黃金專賣店銷售主管被利用,詐騙分子購買黃金用于洗錢的案件,更多的黃金洗錢細節也隨之曝光:顧客不現身,他人代刷卡,取金不驗貨、不要發票。事后調查發現,在購買黃金使用的18萬元中,有16萬元都涉及已報案的電信網絡詐騙贓款。
紅星新聞記者發現,這早已不是第一例利用黃金洗錢的案件。近年來,電詐分子轉移非法資金的難度變大,隨著黃金價格逐漸上升,買金成為市民投資理財的手段之一。黃金也被一些不法分子盯上,不少金店被詐騙分子利用,黃金成為洗錢新手段。
金店銷售主管遇到“大單”
買金不驗貨、不要發票
鄧某某原是一家黃金專賣店的銷售主管,經常為了業績發愁。2023年9月,鄧某某接到此前在店內購買過黃金的“肖哥”(在逃)發來的微信消息,說要來“刷”20萬元的黃金。
作為銷售,鄧某某欣喜若狂,但接下來的話卻讓她犯了難:“我安排人去店里刷卡,黃金不用給他,等錢到賬了之后你就讓他走,到時候我會安排其他人來取金條。”
肖哥用別人的賬戶過賬刷卡,但是黃金卻不給刷卡的人而是另安排人領取,這是什么操作?鄧某某隱隱約約覺得這里面有問題,但還是沒能經受住如此大單業績的誘惑,最終同意了。
隨后,肖哥安排劉某帶著卡主劉某金到店里找到鄧某某,按照肖哥的要求,鄧某某用劉某金的卡刷了100010元。待銷售人員配貨完畢后,肖哥發來消息:“把黃金送到店外某燒烤門口的路邊,送到后給收貨人打電話。”鄧某某安排銷售人員如約來到指定地點,只見一名戴著口罩、墨鏡的男子,拿過黃金不驗貨、不要求提供發票,便迅速離開了。
第二天,肖哥又安排劉某帶著卡主冉某某來買黃金,后聯系鄧某某說可以進行長期合作。
代購18萬元黃金
其中16萬元是電詐贓款
然而,店里出現的民警打破了鄧某某的幻想。原來,這兩次的黃金交易,是電信網絡詐騙團伙為了轉移贓款而采取的洗錢方式。犯罪團伙通過層層轉賬分散詐騙資金,最終流入到底層“卡農”賬戶上,并讓其出面,將贓款變成黃金。
經查,劉某帶領的“卡農”在案涉黃金店內共計刷卡消費185910元,其購買黃金所使用的銀行卡中涉及已報案的電信網絡詐騙贓款共計16萬余元。
金牛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鄧某某已經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結合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情節及認罪、悔罪表現等,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有期徒刑十一個月,并處罰金一萬三千元至一萬七千元不等,扣押在案的犯罪工具和違法所得依法予以沒收。
此前也有金店
遭遇新型洗錢陷阱
隨著對電信網絡詐騙打擊整治力度的加大,電詐分子轉移非法資金的難度變大,很多不法分子盯上了作為“硬通貨”的黃金,幫人刷卡代購黃金成為洗錢新套路。
紅星新聞曾報道,在去年,也有類似的情況發生。金店銷售主管李某為了沖業績,默許自己成為電信詐騙案件中洗錢的一環。
本案中的上游詐騙犯罪分子利用招攬他人幫助將電詐所得錢款刷卡購買黃金的方式配合套現,被招攬人員往往因配合他人套現,涉嫌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這種套現行為不僅給他人的財產安全造成嚴重隱患,更可能成為電詐犯罪團伙的幫兇,讓自己墜入違法犯罪的深淵。切勿為了違法犯罪分子許諾的高額報酬,鋌而走險成了他人的“替罪羔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