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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 2024-08-30 瀏覽次數:302次
蕪湖市繁昌區人民法院公開庭審張繼東受賄、洗錢案
來源:繁昌縣人民法院
2024年8月29日,經安徽省蕪湖市繁昌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國家稅務總局蕪湖市弋江區稅務局原二級主辦張繼東受賄、洗錢案在蕪湖市繁昌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蕪湖市繁昌區人民檢察院指控:2011年7月至2023年4月,被告人張繼東伙同他人為相關單位或個人在工程承接、招商政策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1639.00912萬元,其中未遂800萬元。張繼東伙同他人為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的來源和性質,用他人賬戶存款,將受賄犯罪所得用于購買商品房和轉換為有價證券。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洗錢罪追究張繼東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被告人張繼東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罪名和事實均不持異議。在最后陳述階段,張繼東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