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河南山陽法院
購買商業保險本是保護自身財產、健康的一種方式,可是有些人卻動起了歪腦筋,通過虛構事實騙取保費。這種行為不僅違反道德,更觸犯法律。近日,山陽區人民法院就審結了這樣一起案件。自導自演騙保、洗錢的李某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基本案情
被告人李某,原為某醫院的醫生。自2016年起,李某先后在4家保險公司投保了重大疾病險。2022年5月,李某在體檢中發現自己患有腸息肉。出于保險詐騙的動機,李某利用已故鄰居申某患直腸癌住院期間的病理檢查報告單和CT報告,通過修改其個人信息,偽造了自己的病理檢查報告,并將這些資料提交給某平臺進行病理會診檢查,成功獲取了偽造的檢查報告單。
為了讓理賠過程更加順利,李某在醫院住院3天,并將住院記錄、偽造的病理會診檢查報告單等資料提交給4家保險公司進行理賠申請。其中兩家保險公司共計理賠61萬元。
李某在收到保險理賠款后,為了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產生收益的來源和性質,采取了一系列的資金轉移和掩飾行為,意圖模糊資金來源,使得非法所得難以直接追溯。并通過購買理財產品等方式,試圖使非法所得合法化。
其他兩家保險公司在收到李某的理賠申請后,調查發現理賠文件存在造假,隨即報警,并中止了理賠流程。
法院判決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李某故意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數額巨大。李某在騙取保險金后,將保險詐騙犯罪所得轉移至其他賬戶內進行資金混合、利用混合的資金購買金融理財產品、跨境轉移財產,對犯罪所得的來源、性質進行掩飾、隱瞞。案發后,李某主動投案,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并全額退還了保險理賠款61萬元,自愿認罪認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判決被告人李某犯保險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6個月,并處罰金5萬元;犯洗錢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1萬元;數罪并罰,合并執行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并處罰金6萬元。
法官提醒
被告人李某利用虛假醫療報告騙取保險金,并通過復雜的資金轉移和掩飾行為企圖逃避法律制裁,其行為嚴重違反了法律和社會道德準則,保險詐騙不僅損害了保險公司的合法權益,也破壞了社會誠信體系。在這里提醒廣大市民,應當增強法律意識,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切勿心存僥幸,以身試法。此外,也提醒金融機構和保險公司應加強內部管理和風險防控,建立健全反欺詐機制,有效識別和防范各類欺詐行為。對于公眾而言,應當妥善保管個人醫療信息,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一旦發現可疑情況,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共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和金融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