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海南警方
2024年8月初,工友給常某介紹了一個代購公司兼職稱:做免稅品代購的話,買1萬塊的貨,就能得400塊的好處費。常某一聽能賺錢便答應了下來。
2024年8月11日,一個名叫“AA用車”的人通過微信添加了常某,溝通從事代購的相關事宜。對話中,“AA用車”謊稱想讓常某幫其代購免稅品,需要常某的銀行卡照片、身份證照片、聯系電話等信息。常某不疑有他,便按對方的要求提供了各類身份信息。
2024年8月12日上午,“AA用車”讓常某與其同事對接代購事宜。緊接著,有一個名為“匿名”的男子請求添加常某的微信,常某與“匿名”約定見面后,便開車從三亞家中到陵水英州初級中學門口等待“匿名”。不一會兒,有一名男子找到常某稱自己是代購買家“匿名”。他告訴常某購買免稅品需要用現金,但自己的銀行卡是二類卡,不能取出大額現金。因此需要借用常某的銀行卡來接收貨款,再由常某取出,用現金去購買免稅品。常某沒有細想,便同意了。
11時許,常某的銀行卡便收到了34000元。收到錢款后,兩人便駕車至英州鎮某銀行,“匿名”讓常某在ATM機處取出2萬元,并說:“剩下的去免稅店直接刷卡就行。” 取錢時,常某在ATM機上僅取到5000元,系統便顯示銀行卡被限額。于是常某拿到5000元后把錢交給“匿名”并告知銀行卡被限額后,“匿名”又讓常某去柜臺將剩下的錢取出,并給常某“支招”,讓他以“購買建筑材料”為由應付銀行工作人員。但柜臺銀行工作人員告訴常某,他的銀行卡已經被外省公安機關凍結了。此時,常某才意識到事情不對勁,他立即返回車上拿回那5000元,并要求“匿名”將自己送回英州初級中學處。面對常某的質問和要求,男子一時間顯得十分害怕和緊張,便將那5000元還給常某,并驅車帶他回到英州初級中學處。路上,“匿名”一直以各種理由勸說常某不要報警,說公司會解決之類的話語,但常某沒有再相信他。“匿名”離開后,常某立即聯系外省公安機關詢問情況,公安機關工作人員告訴常某,他的銀行卡涉及電信網絡詐騙案件,已經被依法凍結。
8月13日,陵水黎族自治縣公安局依法傳喚常某到案接受調查,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其處以罰款5000元。目前,轉到常某銀行卡內的贓款均已歸還受害者,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