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揚子晚報
零投入、無門檻、高收益,只要你有銀行卡,就能日進斗金,輕松賺取“好處費”?小心!看似“美事”,實乃圈套。14日,高郵警方通報一起“跑分”洗錢案,多名犯罪嫌疑人落網。
6月19日,高郵市公安局開發區派出所接轄區群眾李先生報警,稱被人誘導做網絡刷單任務,遭騙17萬元。警方了解到,李先生此前在家中網購“成人用品”,付款后點擊廣告下載了一款不明APP,隨后被客服拉入一個QQ群。在種種誘導下,參與了刷單返利任務。
高郵市公安局開發區派出所迅速反應,聯合刑警大隊開展調查。通過分析研判,民警成功掌握了該筆涉案資金的來源去向,鎖定犯罪嫌疑人孫某,民警立赴上海,將其抓獲歸案。經審訊查明,今年6月份,孫某在境外聊天軟件上結識了上線“11”,經“11”牽線,孫某通過“跑分”方式,用他人銀行卡到ATM機上取現后,轉存至自己名下銀行卡內。隨后,孫某在幣商“妞妞大哥”處通過微信、支付寶交易方式購買數字貨幣,再以虛擬貨幣出售給上線“發財恭喜”。
抓獲嫌疑人
通過這種方式,孫某從中非法獲利10000元。根據孫某的供述,民警循線追蹤,鎖定孫某發展的3名下線楊某、李某和金某。在收集固定該團伙實施“跑分”洗錢的相關證據后,民警在連云港抓獲了犯罪嫌疑人楊某、李某和金某。經審訊,3人均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該4人團伙明知上游資金為網絡犯罪所得,仍然通過提供銀行卡、操作轉賬、柜臺取現等方式,幫助上游隱藏、轉移犯罪所得25.7萬元,以此非法獲利5.7萬元。
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均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另有3名嫌疑人被抓獲歸案,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警方提示,“跑分”是一種洗錢行為,是通過銀行卡、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平臺賬號為他人代收款,再轉到指定賬戶將贓款分流洗白的犯罪行為。該行為可能涉嫌的罪名包括但不限于洗錢罪、幫助網絡信息犯罪活動罪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收益罪。“跑分”平臺通常以“高額返利”為誘餌騙取個人支付信息,常見的“跑分”方式,就是通過出租出借電話卡、銀行卡進行。一旦參與“跑分”掙錢,淪為詐騙團伙的幫兇,就會受到法律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