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檢察日報
近日,一名犯罪嫌疑人在試圖通過購買預付型消費卡進行洗錢時,觸發預警機制被公安機關抓獲,后因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據了解,該預警機制是上海市徐匯區檢察院聯合該區公安分局,就反電信網絡詐騙、反洗錢類犯罪探索與第三方支付機構合作取得的積極成果。
2022年10月,劉某某伙同他人,以多家公司名義向某第三方支付機構購買了大量預付型消費卡。經查,在用于購買消費卡的錢款中,有430余萬元系涉電信網絡詐騙的贓款。經徐匯區檢察院提起公訴,2023年3月,法院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劉某某等4人有期徒刑四年九個月至十個月不等,并處罰金7萬元至2000元不等。
在辦案中,承辦檢察官發現,劉某某等人利用對公賬戶收付款,在合法平臺上購買預付型消費卡洗錢,目的是規避銀行對個人轉賬的風險預警機制。經多次走訪該案中銷售消費卡的第三方支付機構,承辦檢察官發現該機構存在原有風險預警機制未及時更新,出售、發放預付型消費卡時缺乏實質審核程序等漏洞。
據此,徐匯區檢察院向第三方支付機構制發檢察建議,建議該機構建立異常交易預警監測機制,強化領卡流程實質審查措施,并加強內部法治宣傳教育。收到檢察建議后,該機構召集風控部門、技術部門、業務部門召開研討會,認真研究制定了異常交易預警監測機制,并對所有售卡網點員工進行了相關培訓。
異常交易預警監測機制建立后,很快在實踐中發揮作用。2023年12月,張某某到該機構線下網點領取用詐騙贓款購買的預付型消費卡時,由于存在取卡金額較大、以外地公司名義取卡等情況,被預警機制監測發現,隨即相關線索被該機構上報至公安機關。
接到線索后,公安機關發現,該外地公司賬戶內接收了多筆電信網絡詐騙所得,遂將張某某抓獲。今年1月,張某某被徐匯區檢察院批準逮捕,近日其被移送該院審查起訴。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據悉,上海持有支付業務許可牌照的非銀行支付機構共計46家,其中注冊于徐匯區的有8家。為進一步擴大治理效果,今年3月,徐匯區檢察院聯合該區公安分局,與轄區內8家第三方支付機構召開座談會,一方面就此前制發的檢察建議落實情況進行“回頭看”,確保預警機制持續有效運行;另一方面把此次將犯罪“攔截在最前端”的成功經驗進行分享,推動司法機關與企業一同構筑轄區反洗錢矩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