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灞橋法院
4月29日,西安市灞橋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起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案,被告人李某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又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0元。
案情回顧
2022年4月,被告人李某明知上線“周某”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仍將其本人的微信賬戶、銀行卡和另外三人的銀行卡提供給“周某”,并按照周某的指示操作購買U幣后轉到指定賬戶。李某非法獲利21000元。
法院審理
灞橋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仍為其提供支付結算幫助,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鑒于被告人李某具有自首、立功情節,又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從輕處罰。遂根據被告人的犯罪情節、悔罪表現,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又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0元。被告人的違法所得繼續追繳,予以沒收。
背后故事
本案的審理終結,使被告得到了應有的懲處,但同時,案件背后還有一個令人震驚的事實:據了解,該案中李某及其他三人的銀行卡中的大額資金流水來源是裸聊詐騙團伙的非法所得,被害人原本只是在網上尋找輕松的社交體驗,卻不慎踏入了犯罪分子的陷阱。犯罪分子利用被害人對裸聊的好奇心,通過虛假身份和甜言蜜語誘導被害人進行裸聊。在此過程中,犯罪分子暗中拍攝被害人的照片,并以此作為威脅,要求被害人支付高額的“保密費”或“視頻刪除費”。
此類犯罪行為之所以屢屢得手,一方面是因為被害人對網絡裸聊的風險認識不足,另一方面也是因為犯罪分子利用了被害人對隱私泄露的恐懼心理。他們深知,一旦照片被公開,將給被害人帶來極大的心理壓力和社會壓力,因此可以肆無忌憚地進行敲詐勒索。本案再次敲響了網絡安全的警鐘,在此提醒廣大網友警惕網絡聊天背后的犯罪風險。
日常生活中,幫信罪常見的形式是非法出售,出租手機卡、銀行卡,微信、支付寶賬戶,為上游犯罪提供支付結算幫助。因此,公眾應仔細甄別,切勿被高額傭金沖昏頭腦,隨便出租、買賣個人賬戶,同時要注意提升個人信息保護意識,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證、銀行卡、手機卡,一旦丟失要立即掛失,對于廢棄不用的應及時辦理注銷業務。“幫信”即“幫兇”,千萬不要因一時大意或貪圖蠅頭小利成為詐騙分子的幫兇。
其次,提醒廣大群眾切勿輕信網絡陌生人,保持健康上網習慣,不要隨意點擊未知鏈接,更不要參與任何形式的裸聊活動。一旦發現自己陷入此類陷阱,應立即報警,尋求警方的幫助,切勿聽從犯罪分子的指示破財消災,否則只會陷入財產損失的無底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