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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 2024-04-09 瀏覽次數:711次
保險詐騙洗錢案例:4人騙取35.8萬元 判刑并罰金
來源:和訊網
近年來,經濟快速發展背景下,保險詐騙洗錢案件頻發,給社會穩定、金融安全和司法公正帶來嚴重威脅。今天,我們關注一起典型的保險詐騙洗錢案例。
2013年6月16日,某保險公司在辦理理賠業務中發現客戶涉嫌保險欺詐的可疑行為。同年12月18日,該公司向反洗錢主管部門報送了可疑交易報告。2014年1月2日,保險公司向韶關市公安局報案。
接到報案后,韶關市公安局于2014年1月13日決定立案偵查。經公安機關查實,2013年3月21日至9月25日,梁某陽、葉某堯、黎某輝、陳某榮4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提供虛假發票等方式實施保險詐騙,涉案金額35.8萬元。
2014年3月21日,梁某陽、黎某輝因涉嫌保險詐騙被刑事拘留。葉某堯于2014年3月25日被刑事拘留。陳某榮于2014年9月2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5日,3人被依法逮捕。2014年10月29日,陳某榮被依法逮捕。
2014年12月21日,韶關市湞江區人民檢察院向韶關市湞江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經審理,法院查實4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保險詐騙罪。
2015年2月13日,韶關市湞江區人民法院依據《刑法》相關條款審結判決被告人梁某陽、葉某堯犯保險詐騙罪,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10萬元。黎某輝犯保險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并處罰金6萬元。陳某榮犯保險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6萬元。
該案例警示投資者,提高風險防范意識,遠離洗錢等非法金融活動,守好“錢袋子”。請注意,期市有風險,入市需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