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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 2024-03-13 瀏覽次數:504次
男子提供銀行卡幫發小“洗錢”,長順法院判了!
來源:長順法院
辦案人員:你知道他讓你提供銀行卡是作何用途嗎?
被告人朱某:應該是用來幫助電信詐騙“洗錢”用的。
辦案人員:你都知道是“洗錢”用的,為什么還要提供你的銀行卡給他使用?
被告人朱某:當時他跟我說不會有事的,再加上說還給我報酬,為了賺點錢我就把銀行卡提供給他了。
基本案情
2023年7月,被告人朱某的發小阿軍(另案處理)主動聯系被告人朱某,讓被告人朱某提供銀行卡幫其收取、轉移電信網絡犯罪資金,等錢轉入被告人朱某提供的銀行卡后,將錢取出再存入阿軍提供的銀行賬戶中,事成后會按照被告人朱某銀行卡收到資金總額3%的比例給予被告人朱某報酬。
在金錢的驅使下,被告人朱某將自己的身份證、銀行卡號、電話號悉數提供給發小阿軍,并將轉入自己名下銀行卡內的錢款取出轉存至發小阿軍指定的銀行賬戶中,被告人朱某從中非法獲利9200元。
裁判結果
長順縣人民法院經審理后認定,被告人朱某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10000元;被告人朱某違法所得9200元予以追繳后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