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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 2024-02-19 瀏覽次數:805次
明知走私還幫人洗錢?法院判了!
來源:中國新聞網
近日,連江法院審結了一起利用走私龍蝦實施洗錢犯罪的案件。
2022年5月27日,被告人何某鶯明知其男友林某付經營走私龍蝦生意,仍按照林某付的指示,提供自己名下的某銀行賬戶收取走私龍蝦款24.4萬元。6月5日,何某鶯將收取的走私龍蝦款20萬元轉賬到本人名下的另一銀行賬戶,再轉賬到他人的銀行賬戶。
連江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何某鶯明知他人實施走私犯罪,仍為掩飾、隱瞞走私犯罪所得的來源和性質,通過提供銀行賬戶收取非法收益并轉賬的方式轉移資金,其行為已構成洗錢罪。綜合考慮被告人何秀鶯的犯罪事實、情節及悔罪表現,依法判處被告人何某鶯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30000元。
法官提醒:實施洗錢行為對國家利益、對社會秩序、對自己生活百害而無一利。我們應當切實增強反洗錢的意識,不隨意出借自己的賬戶,銀行卡等,不隨意用自己的賬戶替別人提現,守住身邊的“錢袋子”,堅決抵制淪為犯罪分子的“幫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