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錦州網警
頻繁在實體店拿到最新款手機或者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然后不拆封即匆匆低價轉賣,這是什么操作?
近期,唐河縣公安局經過深挖細查,成功打掉兩個利用最新款電子產品作為“洗錢”工具的跨境犯罪團伙,共抓獲犯罪嫌疑人12名,總涉案金額達1600余萬元。
“刷單”購買多部品牌手機
2023年10月21日,家住唐河縣張店鎮的韓某報警,稱其于2023年10月10日接到一個“網絡兼職”的短信,就抱著試一試的態度,進行手機“刷單”,并盈利了144元。
見有利可圖,韓某為了獲得更高的報酬,就在網站客服指導下,下載某APP,直接對APP內提供的正規商店收款二維碼進行轉賬,并連續操作三筆分別為62827元、5000元、5000元的轉賬后,無法聯系客服,更沒有收到返還的錢款及傭金。
由于收款二維碼系正規商家,韓某立即進行聯系,發現購買的物品均已被他人取走,發覺被騙,立即報警。
民警立即圍繞被騙資金流向進行偵查,發現被騙款項均用于購買最新款的手機。其中被騙的62827元,被用來在位于廣東省的某著名品牌手機店購買了11部最新款手機,且手機被向某取走。
同樣另外兩個5000元的轉賬,也用于購買了2部手機,且被莫某、陳某取走。
“匆匆”的大客戶
經查,“取手機”的三名可疑男子均匆匆到店,對手機的品質、顏色等一概不聞不問,且對店員的介紹也充耳不聞,僅提供身份證件、拿到手機后就匆匆離開。
然而,民警在調查時,發現“取手機”的三名男子及其朋友頻繁出現在某著名品牌手機的實體店,取走千余部最新款的手機等電子產品,妥妥的該品牌“大客戶”,情況更加可疑。
事不宜遲,民警立即收網,于2023年11月10日在廣西省南寧市將莫某、陳某以及同伙蘭某抓獲,并順線于2023年11月14日將上線黃某權、杜某國抓獲,并同步抓獲其他“取手機”人員蘇某、黃某康、杜某德。
無獨有偶。民警于2023年11月29日在湖南省長沙市將取貨人向某抓獲,并深挖細查,于2023年12月6日將同為“取手機”的董某玉、梁某超、辛某平抓獲。
經查,該兩個團伙共取走各類最新款手機或平板電腦1300余部,涉案金額1600余萬元。
至此,唐河警方成功打掉該兩個犯罪團伙,共抓獲各類犯罪嫌疑人12名。
如出一轍的跨境“洗錢”方式
經過深度訊問和查證,民警發現一種利用詐騙款項購買電子產品,再轉換為虛擬貨幣后轉移至境外的跨境“洗錢”犯罪手法。
莫某、陳某、蘭某等三人為專業“取手機”團伙,并按照黃某權、杜某國的安排,前往不同手機店“取手機”,未拆封隨即以低于市場價數百元的價格銷售給其他商家換取現金,再將現金轉換為虛擬貨幣,并轉至黃某權、杜某國指定的境外賬戶,從而完成跨境“洗錢”閉環。
原來,黃某權、杜某國曾在境外某國從事電信詐騙工作,返回境內后因手頭拮據、且想不勞而獲,就繼續利用境外聊天軟件,和境外詐騙集團勾結,以15%的傭金為詐騙集團“洗錢”,并以每天500元至1000元不等的報酬,招募網友、同鄉等作為“取手機”人員。
期間,黃某權、杜某國在明知是電信網絡詐騙或者跨境網絡賭博所得資金的情況下,將境內正規品牌商家的收款二維碼提供給境外詐騙集團,并將“取手機”人員信息作為購買人,引導被騙人員直接以二維碼付款的形式,購買著名品牌的最新款手機。此后,黃某權、杜某國安排“取手機”人員取回手機,不拆封再以低價出售獲取現金,再換取虛擬貨幣后存入國外上家指定賬戶的犯罪事實。
而這,也正是向某等人的“洗錢”手段。
目前,警方正在進一步深挖細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