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檢察日報
該案涉案的手機及電腦。
購買虛擬商品后立即打八五折出售,一個由4人組成的“團隊”靠此賺錢。2023年10月16日,梁某等人被江蘇省淮安市淮安區檢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詐騙罪、洗錢罪向法院提起公訴。12月11日,法院開庭審理該案,尚未宣判。
ETC需要網上驗簽?
2023年1月3日,北京男子張某的手機收到一條短信:“您的ETC便捷智能通卡因故障已被暫停使用,請盡快登錄下列網站驗簽完整,延期將廢除過關功能!”短信后面附著一個網址鏈接。
因確實辦理了ETC,且要經常跑高速,看到這條短信后,張某立即點擊網址鏈接,發現進入到一個需要填寫綁定的銀行卡卡號、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取款密碼等信息的頁面,他沒有多想就按照提示進行了操作。很快,張某收到一條短信,內容顯示自己的銀行卡在某電商商城發生了一筆3300元的交易。
張某趕緊打電話向客服詢問情況,客服經查詢后告知張某,他的銀行卡剛在商城里購買了3300元的超市卡。張某告訴客服說他根本沒有消費,問能否撤回該筆交易,客服回復說因為該筆消費所用的實名認證的號碼不是張某使用的手機號碼,交易無法撤回,建議張某報警。張某立即前往附近的派出所報案。
接到報警后,北京警方發現近期已連續收到多起類似報案,經初步偵查,發現犯罪嫌疑人下單支付的操作地在江蘇省淮安市,遂將該線索移交淮安警方?;窗簿浇泜刹?,發現梁某、王某、胡某、董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2023年2月16日,梁某等4人被警方抓獲歸案,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失業后決定掙“快錢”
20多歲的梁某于兩年前進入杭州一家虛擬貨幣公司工作。2021年底,按照公司安排,梁某到淮安成立了一家分公司,并租下一套公寓作為辦公地點,租期一年。沒過多久,杭州的母公司倒閉,梁某隨即失業,租的房子也閑置了下來。
2022年8月,經濟拮據的梁某萌生了掙快錢的想法,他曾下載過一個服務器在國外的聊天軟件,由此結識了不少從事電信網絡詐騙的境外人員。11月初的一天,梁某登錄該聊天軟件尋找“商機”,并很快與境外從事詐騙犯罪活動的兩名上線取得聯系。上線告訴梁某,他們最近剛開發了一個通過某電商平臺代購騙錢的方式,具體流程就是梁某負責去該電商網站找一些能夠立即變現的虛擬商品,比如游戲卡、超市卡,下單后將付款鏈接發給上線,上線通過非法獲取的被害人相關信息對該商品進行付款,然后梁某負責將購買的虛擬商品打折賣出,將賣出的錢換成虛擬貨幣后再轉給上線,梁某可從中獲得一定比例的酬勞。
聽了上線的介紹,梁某覺得這個操作比較簡單,答應試一試。在試的過程中,梁某發現購買電商平臺的虛擬商品要先下載App,然后實名注冊賬號,而一個人最多只能注冊三個賬號,且一個賬號就要對應一個手機號碼,如果以后大量操作這件事,賬號很容易被封控,因此,他需要大量的賬號和手機號碼,且需要很多人配合進行實名認證。為此,梁某和朋友王某、胡某及親戚董某聯系,稱自己掌握了一個掙錢的門路,問他們要不要一起干,缺錢的王某等人都答應了。
隨后,梁某在聊天軟件中找到一個專門銷售手機卡的人,以每張40元左右的價格購買了大量手機卡,以自己家人和朋友的名義注冊了一批賬號,為后續正式操作做好了準備。
2022年11月中旬的一天,梁某將王某、胡某、董某召集到公寓里開會,將掙錢的方法告訴了王某等人,并拿出一部手機進行示范操作。做完這一切,梁某讓王某、胡某、董某第二天早上7點到公寓上班。
承諾每人每天有1000元的收入
第二天早上7點,王某、胡某、董某早早來到公寓上班。梁某給王某等人每人發了一部手機(每部手機里都裝了電商平臺的App、境外聊天軟件):“我把你們每個人都拉到群里了,大家注意看群里的信息,如果上線要鏈接,你們就立即按照我昨天演示的過程操作,迅速將付款鏈接發到群里去。每天做得多拿到的工資就多,做得少工資就少,但保證每人每天有1000元左右的收入?!?/span>
聽完梁某的話,王某隨即打開自己的手機,登錄聊天軟件,發現自己的昵稱叫“熬六”,群里除了自己,還有4名昵稱分別為“可樂”“掉牙”等的陌生人。
高價買進低價賣出,再加上整個操作過程,此時王某等人心里已經明白,這就是電信網絡詐騙。見王某等人面露擔憂,梁某安慰說:“我們的上線是詐騙,但我們只負責抓鏈接,我們也不問人家怎么付款,款也不是我們讓人家付的,所以這事即使暴露了也找不到我們?!甭犃肆耗车脑?,王某等人決定繼續干下去。第一天上班結束后,梁某給王某等三人每人500元。
后來,梁某安排胡某專門負責找人對已經注冊的賬號進行實名認證,并交給胡某一部手機,說手機里有注冊好的賬號,讓胡某找人把這些賬號進行實名認證,承諾每找一個人實名認證可得到150元酬金。
胡某先請自己的父母、爺爺奶奶和多名親戚進行了實名認證。隨著需要實名認證的人數越來越多,胡某便以需要大量購買購物卡為由,并承諾每實名認證一個賬號即支付70元酬勞,四處找人進行實名認證。
公安機關經偵查查明,2022年11月底至2023年1月,梁某等人共從某電商商城下單購買超市卡,金額為153萬余元,非法獲利15萬余元。檢察機關經審查認為,梁某等人涉嫌信用卡詐騙罪和洗錢罪。據此,淮安區檢察院對上述人員依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