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基金報
又有券商接到反洗錢罰單!
近期,中國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掛出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顯示,華泰證券被罰款87萬元,兩名相關負責人被分別罰款2萬元、1萬元。
從違法行為來看,華泰證券此次被罰,主要涉及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兩項問題。
來看詳情——
事涉反洗錢工作 華泰證券被罰87萬元
時值年末,又有券商因反洗錢工作不力遭遇央行罰單,這一次的主角是華泰證券。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華泰證券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兩項問題,共被罰款87萬元,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為2023年12月15日。
同時,時任華泰證券上海分公司總經理陸某光因對上述兩項問題負有責任,被罰款2萬元。華泰證券北京分公司副總經理梁某謙因對“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一項問題負有責任,被罰款1萬元。
華泰證券遭遇反洗錢罰單并非首次。2020年2月,華泰證券曾被中國人民銀行處以1010萬元的罰款,其中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的行為處880萬元罰款,未按照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的行為處90萬元罰款,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的行為處40萬元罰款。
對于上次“千萬級”反洗錢罰單的整改,華泰證券表示,其新開戶業務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及監管規定,核查客戶身份真實性,落實賬戶實名制管理。對于檢查發現的問題,公司全面推進歷史存量客戶身份持續識別,并進一步完善反洗錢工作機制,升級新一代反洗錢系統,持續完善業務系統功能,優化客戶身份識別、可疑交易報告等工作流程,強化反洗錢監督檢查。
華泰證券2022年社會責任報告顯示,公司修訂《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錢組織架構與職責》等10項反洗錢制度,進一步完善反洗錢各項工作要求,包括推進系統改造及流程優化、加強可疑交易監測和信息報送、完善制裁合規風險管控體系框架等。2022年華泰證券多次組織反洗錢宣傳專項活動,并牽頭組織了反洗錢培訓13次。
年內多家券商接罰單
回顧來看,2023年證券行業頻現反洗錢罰單,多家券商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可疑交易報告、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等常見問題被罰,
今年1月,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公布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顯示,國泰君安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被罰款95萬元;相關責任人被罰4.25萬元。
今年2月,中信證券和中信建投雙雙接到反洗錢罰單,均涉及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以及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等問題。中信證券被罰款1376萬元,中信建投被罰款1388萬元,合計8名責任人被處罰。
今年4月,東北證券由于存在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的行為,被中國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處以51.86萬元的罰款。時任東北證券交易風控條線總經理因對該違法行為負有責任,也被罰款2.03萬元。
今年8月,中航證券因涉及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三項問題,被中國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罰款150萬元,兩名責任人合計被罰7萬元。
今年9月,華西證券因未按照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被中國人民銀行四川省分行罰款35萬元。時任信息技術部副總經理、運營管理部(零售)總經理、合規法務部反洗錢監控崗分別被處罰款3萬元。
今年10月,甬興證券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兩項問題,被中國人民銀行寧波市分行處罰50萬元。時任甬興證券運營管理部總經理因對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處以3.5萬元的罰款。
普華永道近期發布報告指出,近年來,除銀行業和支付業以外,金融監管部門對包括證券公司在內的非銀機構的洗錢風險管理要求逐步趨嚴。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局2022年內下發的關于加強證券期貨基金業金融機構可疑交易類型分析提升防范打擊洗錢犯罪有效性的相關通知中,針對證券業總結出多類涉罪類型,其中風險特征除涉及傳統經紀業務以外,存在非經紀業務的風險點。
另外,監管機構在培訓和檢查的過程中,逐漸加強了對于非經紀業務洗錢風險管理的要求,對于證券公司的反洗錢罰單也隨之有所增多。因此,未來證券公司不能將目光僅僅局限于經紀業務,更需要關注非經紀業務,全面把握證券行業洗錢風險,提升風險管理的全面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