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蘭山公安
如果你相信“不用起早貪黑、不用加班熬夜,辦幾張銀行卡、刷刷流水、幫人提取現金,就能輕松賺錢”的騙局,從而出借、出售自己的手機卡、銀行卡、微信、支付寶收款碼等,用于電詐、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那你就在不經意間,淪為了詐騙分子的幫兇。實施這種行為已經觸犯法律,嚴重者構成犯罪!
縝密偵查,抓獲“卡農”
12月22日,蘭山公安分局反詐中心民警在進行資金預警勸阻過程中,發現被勸阻人蘇某并非被電信網絡詐騙,而是參與了跑分洗錢犯罪。
民警立即對蘇某進行了突擊審訊。經訊問,蘇某承認自己為了掙快錢,圖一時之利,多次使用自己名下銀行卡參與跑分洗錢的犯罪經過,并向民警提供了其與上線接頭的地點。
順藤摸瓜,揪出幕后團伙
為對犯罪全鏈條開展全面精準打擊,民警根據線索,順藤摸瓜開展深入調查。通過細致梳理,精心研判,很快確定了蘇某上線的身份及具體位置。隨后,反詐中心聯合南坊派出所民警火速出擊,在蘭山區棗園鎮一賓館內,將上線“操盤手”劉某、汪某及另一名“卡農”盧某當場抓獲。
12月23日,民警又根據嫌疑人劉某、汪某供述的線索,在半程鎮一賓館內將另一名“操盤手”羅某抓獲。
循線深挖,“跑分”團伙覆滅
到案后,5名嫌疑人均如實供述了其組織、參與跑分違法犯罪的事實經過,民警通過進一步審查發現,“操盤手”劉某、汪某均存在“幫信”前科。據劉某、汪某供述,最初二人是作為“卡農”參與跑分犯罪,在嘗到甜頭后便一發不可收拾,過程中發現“操盤手”的獲利更加豐厚,于是二人照葫蘆畫瓢,索性自己成為了上家,收集他人的銀行卡開展“跑分”操作,以牟取更大的非法利益。截至目前,劉某、汪某已組織多人參與跑分,涉案流水100余萬元,上述5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上文中提到的劉某、汪某之流,在作為“卡農”已被公安機關打擊處理過的前提下,仍不思悔改、利欲熏心,進而成為“操盤手”。
然而,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他們的路只會越走越窄,最終難逃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