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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 2023-12-10 瀏覽次數:677次
借卡替“上家”大量購買黃金,一男子“洗錢”獲刑
來源:極目新聞
把自己的銀行卡借給他人,并用他人轉入的錢購買42萬余元的黃金,孰料這已構成“洗錢”。近日,湖北省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審結一起代購黃金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案情顯示,2022年6月,張某從上家處得知提供銀行卡并到指定的金店購買黃金可以獲得報酬,遂根據上家指示到達山東省招遠市,將自己的手機、支付寶、手機銀行、微信、兩張銀行卡及密碼交給上家,隨后根據上家安排,持自己的銀行卡先后到兩家金店購買了價值421648元的金條。經查,2022年6月,張某兩張銀行卡共轉入資金496567.09元,其中涉詐資金429167.09元。
法院審理認為,張某明知其持有的銀行卡內大額錢款來路不正,仍心存僥幸、財迷心竅,將卡內資金轉變為黃金,幫助他人實現犯罪所得轉移,其行為已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同時,張某具有自首情節、主動退贓,認罪認罰,予以從寬處理。法院遂判決張某有期徒刑二年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法官提醒,通過購買黃金變現將非法來源的“黑錢”轉為“白錢”,已成為一些電詐分子轉移非法資金的手段。公民不要隨意泄露自己的銀行卡、微信號、支付寶賬戶等個人信息,不參與陌生人的資金往來交易,對于一切資金來源不明、情況可疑的代購請求,即使對方給予再高的報酬也要堅決拒絕。警惕代購黃金、珠寶等非法交易圈套,以免成為違法犯罪分子洗錢的幫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