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zhuǎn)發(fā)
上傳時間: 2023-12-02 瀏覽次數(shù):595次
介紹他人提供銀行卡洗錢,獲刑
來源:甕安縣人民法院
2022年2月至4月期間,被告人婁某友為獲取非法利益,介紹3人提供銀行卡給張某義、任某全洗錢走賬,累計流水達89萬余元,并按照兩人的安排使用他人提供的銀行卡幫助取現(xiàn),累計金額達8萬元,婁某友從中獲利900元。另外,在張某義、任某全轉(zhuǎn)賬洗錢過程中,婁某友還為兩人提供駕駛服務。
甕安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婁某友明知是犯罪所得資金仍幫助轉(zhuǎn)移,其行為已構(gòu)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依法判處被告人婁某友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被告人婁某友違法所得人民幣九百元,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