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焦作網警
為了讓詐騙來的犯罪所得變得“合法”,“洗白”非法資金的套路不斷翻新,就連幫他人代繳電費的方式也被用來幫助上游犯罪分子洗錢。經上海市奉賢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近日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被告人孫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5000元。
2022年8月19日晚,上海市某公司財務人員王女士接到了一個電話,對方自稱是稅務機關的工作人員,次日一早就要到王女士的公司進行稅務稽查,讓王女士添加其為好友并發送相關資料。隨后,王女士被拉進一個聊天群。王女士發現,聊天群內已有自己公司老板“張先生”的實名賬號?!皬埾壬痹谌豪锇l消息,要求她轉賬456萬元配合稽查。沒有多想,王女士便按要求,用公司賬戶向“張先生”轉賬。不久后,“張先生”又要求轉賬700萬元,但因公司賬上余額不足,王女士選擇打電話向老板說明情況,這時她才發現,群里的“張先生”根本不是公司老板。意識到被騙后,王女士立即報警。
經偵查,辦案民警發現,當日王女士所在公司被騙資金中有2萬元被轉入外省某商貿有限公司(上游犯罪分子注冊的空殼公司),隨后,該商貿有限公司將這筆資金用于給另一家公司充電費。通過詢問充值電費公司的工作人員,辦案民警了解到,該筆電費系該商貿有限公司經孫某搭線以97折的價格為下家繳納的。據此,辦案民警認為孫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隨后將其抓獲歸案。到案后,孫某對自己在明知上家涉嫌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情況下,仍為犯罪分子轉移資金的事實供認不諱。
據孫某供述,2021年10月,孫某偶然了解到可以通過代繳大額電費抽成,于是主動加入電費話費折扣交流群等一些專門從事代繳業務的微信群。在這些微信群中,孫某可以聯系上家接單,再自行尋找當地公司或工廠作為下家洽談電費代繳業務。
孫某還注冊了一家公司,并以公司名義尋找需要交電費的客戶??蛻魧⒊渲惦娰M的錢轉賬至孫某公司的對公賬戶,孫某再將錢轉給上家。孫某向客戶收取的金額為電費總價的97%,而返給上家的金額為電費總價的95%,從中賺取差價。
在與上家溝通時,孫某了解到這些錢是電信網絡詐騙所得,打折代繳電費其實是種洗錢手段。但因來錢快且資金分散流轉不易察覺,孫某抱著僥幸心理,做起了表面代繳電費實為幫上游犯罪分子洗錢的業務。
今年8月,該案移送奉賢區檢察院審查起訴。該院經審查認為,犯罪嫌疑人孫某明知上家資金系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所得,仍然幫助犯罪分子轉移資金并從中獲利,其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經奉賢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法院審理后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