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檢察日報
“為了省一點錢,結果賬戶都被凍結,我們以后一定吸取教訓不會再上這樣的當了……”10月13日,浙江省諸暨市檢察院檢察官對徐某企業進行回訪,發現企業電力賬戶已經解凍,公司恢復了正常經營。
徐某經營著一家企業,2022年4月,他通過朋友了解到諸暨有一家電費代繳公司,該公司以98折為各大企業代繳電費。“我們企業每月電費高達數十萬元,能省點錢也不錯。”當年5月開始,徐某便把錢轉入該公司賬戶,由該公司為其代繳企業電費。與此同時,該公司代繳電費的宣傳廣告也引起了諸暨市相關部門的注意并反映至公安機關。經初步調查,該公司打入徐某企業電力賬戶的錢款居然為詐騙資金,公安機關第一時間將涉案賬戶進行凍結。
由于該案涉案金額較大,且犯罪手段新穎,諸暨市檢察院依法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公安機關梳理出該“代繳電費”洗錢模式,并由此挖出了一個以何某、覃某等人為上線,陳某、柳某、傅某等人為下線的洗錢犯罪團伙。
2022年年初,柳某、傅某結識陳某,了解了“代繳電費”洗錢模式后,開始與陳某合作。為達到快速洗錢的目的,三人將目標鎖定在用電量大的民營企業。柳某、傅某在諸暨注冊了一家空殼公司,專門承接代繳電費業務,并用公司對公賬戶進行大額走賬。兩人在微信朋友圈、電商平臺發布廣告,還雇用業務員線下招徠企業客戶。與客戶達成合作后,兩人會要求客戶向公司對公賬戶轉入優惠后的電費金額,之后聯系陳某通知上線何某、覃某等人將犯罪所得資金匯入客戶提供的電力賬戶內,同時將收到的電費款項層層向上轉移。就這樣,全額贓款以電費形式被電力公司扣除,折扣電費則流入犯罪團伙的口袋,實現“黑錢變白”。短短四個月時間,該空殼公司對公賬戶流水達上千萬元。
經諸暨市檢察院提起公訴,5月30日,法院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分別判處陳某、柳某、傅某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四個月,并處罰金7萬元。其余涉案人員還在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