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社
最高人民檢察院近日發布了前三季度檢察機關依法懲治洗錢犯罪的有關情況。數據顯示,今年1月至9月,全國檢察機關共起訴洗錢罪1718人,同比上升14.8%,涉及的上游犯罪主要集中于毒品、貪污賄賂、破壞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詐騙和走私犯罪。
據統計,前三季度,全國檢察機關起訴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中涉及洗錢犯罪的62336人,同比上升92.7%。此類犯罪大幅增加,與電信網絡詐騙、跨境賭博等犯罪高發密切相關。
最高檢第四檢察廳負責人介紹,檢察機關辦案發現,犯罪分子洗錢手段多樣,除購房、購買黃金等貴金屬、投資證券基金、通過地下錢莊跨境轉移資金等手段外,租用他人銀行賬戶、網絡支付賬戶轉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也是常見洗錢手段,如收購、租賃銀行卡供上游犯罪人員轉移犯罪所得,并提供“刷臉”等身份認證全套服務。
據介紹,近年來,隨著網絡支付、區塊鏈等現代信息技術的應用,各類新型洗錢手段不斷出現。有的搭建“跑分平臺”匯聚大量個人賬戶用以收取、轉移犯罪資金;有的利用虛擬幣交易開展跨境洗錢;有的通過直播平臺打賞后,再以向主播“借款”等方式洗白資金。這些新型洗錢手段通過海量資金賬戶,快速多層轉移資金,技術性、隱蔽性增強,對發現查處犯罪帶來更大挑戰。
檢察機關還在辦案中發現,一些在校學生、無固定職業人員、普通商戶、偏遠地區老年人等,受小額利益誘惑,非法向他人提供資金賬戶,參與洗錢違法犯罪活動。
最高檢第四檢察廳負責人表示,檢察機關對洗錢犯罪持續加大追訴力度,堅持“一案雙查”,在辦理上游犯罪案件時,同步審查是否遺漏涉嫌洗錢犯罪事實或犯罪嫌疑人,同步開展引導偵查取證。最高檢會同中國人民銀行、公安部等有關部門,深入推進打擊治理洗錢違法犯罪三年行動計劃,特別是在線索移送、信息共享、資金穿透、行業治理等方面與反洗錢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全面加強協作,強化反洗錢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