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平安賀蘭
電信詐騙分子在詐騙錢財時,往往會讓被害人將錢款打入某個指定的賬戶,隱匿于幕后的他們需要有人幫忙取現。這時,就有人愿意充當“取款手”,從中抽取手續費,妄圖做著包賺不賠的生意。所謂的“取款手”,又名“職業取款人”“車手”“馬仔”。是指在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中專門負責實施取款、轉移贓款的中間人,幫助詐騙團伙達到贓款洗白的目的,并從中賺取傭金。近日,賀蘭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成功抓獲一名“取款手”。
10月10日17時許,賀蘭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收到上級公安機關下發的線索:銀川市興慶區一居民銀行賬戶資金異常,收款、取現時間間隔短,且操作頻繁,已在賀蘭轄區某銀行ATM自助取款機成功取現25800元,疑似為境外電信網絡詐騙團伙建立資金通道,非法轉移涉詐資金。接到線索后,刑警大隊高度重視,立即抽調精干警力開展線索核查工作。經初步偵查,嫌疑人曲德塊(化名)的“取款手”進入警方視線。通過三小時的追蹤,曲德塊(化名)在興慶區某小區被成功抓獲,經審訊,曲德塊(化名)通過APP等加密聊天工具與境外電詐團伙聯系,通過ATM機為電詐團伙取現并轉移涉詐資金,從中賺取4000元的提成。
“我們發現,境外涉詐團伙以‘賺快錢’為由誘導青少年用非法收販的銀行卡,為他們快速取現,以達到涉詐資金的成功轉出。青少年由于社會閱歷不足、法治觀念淡薄,容易被蠱惑利用幫助詐騙分子取款‘賺快錢’,成為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活動的‘工具人’,為犯罪分子洗錢提供幫助,對青少年健康成長與社會和諧穩定造成較大負面影響。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將進一步加強校園及青少年群體的反詐宣傳教育,幫助廣大青少年不斷增強法律意識、風險防范意識,避免青少年被詐騙分子利用,觸犯法律底線。”民警李博說。
目前,該名“取款手”因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