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剛過去的第三季度,券商行業罰單多達百余張。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對證監會及各地證監局、滬深京三大交易所、全國股轉公司、證券業協會、中國人民銀行及各分支機構等官網披露信息進行了全面統計。以罰單生效日期計算,2023年三季度,券商行業共計收到104張(含券商、分支機構及從業人員)罰單,涉及46家券商。其中華西證券和光大證券分別有7張和6張。另外,涉及國融證券、中航證券、浙商證券、國信證券各4張。
就罰單指向領域而言,104張罰單中涉及經紀業務的有38張,投行業務有31張,研究業務有14張,反洗錢罰單數量有11張。此外,信息技術領域、從業人員炒股、資管業務、自營業務以及公司治理方面也存在少量罰單。
經紀業務:客戶回訪、“無證上崗”是罰單重點
據記者梳理,38張涉及經紀領域的罰單,主要體現在客戶回訪及投訴機制不到位、“無證上崗”、適當性管理不到位、為他人提供融資便利以及客戶招攬管理不到位等情形。
客服回訪工作是對服務人員管控和風險處置的必要抓手。然而,在券商拼開戶數的當下,一些券商卻忽視了客戶回訪及處理客戶投訴的工作。據記者統計,今年三季度,有8家券商或分支機構存在客戶回訪及投訴處理不到位的情況,涉及第一創業、光大證券、恒泰證券、銀河證券、方正證券、華鑫證券和申萬宏源證券等。
比如:光大證券廣東分公司管理的云浮新興荔園路證券營業部未按規定及時報告客戶集體投訴;恒泰證券客戶回訪制度執行不到位;銀河證券日照威海路證券營業部未及時發現并糾正客戶回訪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申萬宏源證券吉林分公司證券經紀人檔案中未記載客戶投訴及處理情況。
另外,“無證上崗”的罰單也逐漸增多。據記者統計,今年三季度,有5家券商分支機構或從業人員被指“無證上崗”,涉及第一創業、中銀證券、中信建投以及華鑫證券等。比如,中銀證券唐山新華道證券營業部存在未在中國證券業協會注冊為投資顧問的員工向客戶提供投資建議,同時個別員工未取得基金從業資格向客戶銷售基金。
同樣,適當性管理不足方面也時有罰單,包括申萬宏源證券及華鑫證券旗下分支機構等。
投行業務:證監會13張罰單引發轟動
據記者梳理,今年三季度,監管機構在投行領域共計開出31張罰單,其中涉及中德證券的有3張;涉及長江承銷保薦、民生證券、中天國富、國信證券、華西證券、西部證券、華創證券和東北證券的各有2張。值得一提的是,在這31中罰單中,還包括28名保代。
記者注意到,9月6日證監會連開13張投行領域的罰單曾引發轟動,這13罰單涉及中德證券、華創證券、西部證券、華西證券、國信證券、中天國富等6家券商。
進一步來看,上述券商罰單內容大體包括六大共性。一是內控獨立性不足方面,包括中天國富、國信證券、華西證券;二是內核意見跟蹤落實不到方面,包括中天國富、國信證券、西部證券;三是關于撤否項目方面,包括中天國富、華創證券、中德證券;四是薪酬考核及遞延支付方面,包括中天國富、國信證券、西部證券、華創證券;五是聘請第三方及廉潔從業方面,包括中天國富、國信證券、華西證券、西部證券、中德證券;六是問責方面,包括國信證券、西部證券。
就保代而言,28名被罰的保代中,東北證券一次就占5名。9月27日,深交所對豫金剛石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票項目5名保代予通報批評處分。
反洗錢:3家券商被罰款
今年三季度,券商行業共收11張反洗錢領域罰單,涉及中航證券及華西證券等。
今年8月,中國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表示,中航證券存在三大違規行為,分別是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因此,中航證券被處罰款150萬元。
同時,中國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還對時任中航證券總會計師(財務總監)的楊某偉、時任中航證券信息技術部總經理的王某彧分別處罰款4.5萬元和2.5萬元。
今年9月,中國人民銀行四川省分行表示,華西證券未按照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因此,華西證券被罰款35萬元。
同樣,中國人民銀行四川省分行還對時任華西證券信息技術部副總經理的王程程、時任華西證券運營管理部(零售)總經理的吳金有以及時任華西證券合規法務部反洗錢監控崗的何前萬分別處罰款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