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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 2023-10-04 瀏覽次數:683次
“108號探案”研討會南京舉行,聚焦“‘自洗錢’犯罪疑難問題司法認定”
來源:現代快報
走私犯罪中,銷售走私貨物、物品行為是否屬于"自洗錢"行為?日前,2023年度第三期(總第四期)"108號探案"在南京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舉行,聚焦"‘自洗錢’犯罪疑難問題司法認定"這一主題,旨在推動形成法律適用共識,更精準打擊和懲治"自洗錢"犯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將"自洗錢"行為納入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適用范圍后,犯罪分子實施"自洗錢"行為應當單獨定罪,并與上游犯罪按照"數罪并罰"的原則來定罪量刑。但有關"自洗錢"中"洗錢行為"的界定對象、手段方式等問題,在理論和實務界存在諸多分歧與爭議觀點,亟須統一標準,以指導并規范適用。
本次研討聚焦"自洗錢"犯罪司法認定的疑難問題,圍繞四個案例展開"購買商品如何認定‘自洗錢’犯罪""走私犯罪中‘自洗錢’認定問題""利用虛擬貨幣進行‘自洗錢’行為的認定"三個單元的討論。對于"自洗錢"的國際國內趨勢、"自洗錢"的保護法益及行為方式、走私犯罪中的"自洗錢"認定、利用虛擬貨幣"自洗錢"認定等形成諸多共識,對于解決類似案件提供重要參考。
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來自北京大學、華東政法大學、南京師范大學的學者、省內外司法機關的業務專家、一線辦案檢察官,線上線下共計100余人參加了本次研討。"108號探案"是南京檢察案例研究基地的研討活動平臺,該基地是全省首個案例研究基地。2022年11月17日,由南京市檢察院與江蘇省法學會案例法學研究會、東南大學法學院、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共建,共同探究辦案中遇到的難點問題,凝聚司法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