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空殼公司、開設對公賬戶等,出借給他人用于電信網絡詐騙活動,先后幫助轉移涉詐贓款100萬余元,藏匿三個月后終落法網,8月22日,開發區·鐵山區公安分局對外通報:成功偵破一起非法出借對公賬戶案,依法刑事拘留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犯罪嫌疑人李某。
01 貪小便宜吃大虧 刷單被騙35000元
5月初,開發區·鐵山區金山街道某單位員工吳先生通過微信聊天群內“老師”的推薦下載一款聊天APP,刷單做任務。吳先生多次在工作之余在APP聊天群內領取“任務”,任務內容有“初級”的關注、點贊博主獲取10-35元不等的傭金,也有“高階”的以向“導師”提供的賬戶轉賬的方式購買“公益產品”獲取獎勵積分,獎勵積分以1:1的方式兌換成現金。
最初吳先生做的都是“初級”任務,傭金在任務完成兩三分鐘后,“導師”都會通過吳先生提供的收款碼及時支付。
十余天來,吳先生做“初級”任務獲得數百元傭金,嘗到甜頭的他已經不滿足于10元、20元的小單,他主動選擇了“高階”任務。5月20日,吳先生向“導師”提供的三個賬戶轉賬35000元進行刷單操作,完成任務后其APP賬戶被凍結,吳先生咨詢“導師”得到的回復卻是需要繼續轉入同樣數目資金才可以提現,吳先生這才意識到被騙,于是報警求助。
02 堅持不懈 抓獲幫信嫌疑人
了解事情經過后,辦案民警蘇磊立即立案偵查。通過偵查,民警發現吳先生被騙資金中的一筆25000元轉入河南省信陽市某公司對公賬戶。經研判,該對公賬戶的開戶人是35歲的四川籍男子李某,遂將其列為逃犯進行網上追逃。
李某家鄉四川省興文市警方電話傳喚李某投案自首,接到電話后李某就玩起了失蹤,直到8月17日,李某的身影出現在興文市高鐵站,被當地警方一舉抓獲。
8月19日,民警晝夜兼程,將李某從四川押解回黃石做進一步調查。
03 貸款接工程 變成“工具人”
經訊問,李某供述了其非法出借對公賬戶的經過。4月20日晚,李某在貴州省畢節市一燒烤店吃夜宵時,與朋友談及不想繼續當“打工人”,想貸款接工程自己當老板。說者無心聽者有意,旁桌一食客聽到李某的話,熱情地表示可以幫忙介紹辦理貸款的朋友,李某將自己的電話留給了對方。
幾天后,李某接到一個陌生電話,稱自己就是辦理貸款的,在詢問了李某的資產情況后告知其按照正常程序,李某很難申請到其所需要額度的貸款,但是注冊一個“空殼”公司,用對公賬戶來申請就容易了。
李某按照對方的指示,于4月27日至河南信陽在當地工商局注冊了一個公司,辦理了營業執照,并用辦理好的營業執照開設了對公賬戶。把公司的營業執照、公章、開戶銀行卡、U盾等都提供給對方后,對方就讓李某等他的消息。
5月20日,李某通過手機銀行發現自己公司賬戶有多筆大額轉賬,他電話聯系“辦理貸款”的人,沒想到對方已經聯系不上了。
據李某供述,其將注冊公司、辦理對公賬戶并交給他人辦理貸款一事與朋友溝通過,朋友勸說其很可能被違法犯罪分子利用,讓其及時向公安機關反應。但李某沉浸在自己的“發財致富夢”中,根本聽不進去。直至發現自己銀行卡出現異常,隨后被凍結,李某才悔之晚矣。
04 藏身匿跡 終落法網
民警打來的電話讓李某醒悟過來,一開始自己就被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分子”物色“為”工具人“ 。但他又選擇了一條錯誤的道路,在口頭應承自己會盡快投案自首后,他躲進了工地,三個月未曾外出活動,導致公安機關無法追蹤到他的軌跡。8月17日,以為躲過“風頭”的李某一露頭就被警方抓獲。
民警查實李某的對公賬戶被用于電信網絡詐騙活動,先后轉移贓款人民幣100萬余元。根據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規定,犯罪分子利用所得的相關銀行賬戶交易結算(也就是我們老百姓常說的“過賬”)一旦金額達到20萬即可對該賬戶提供者認定幫信罪。
目前,李某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金山派出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