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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 2023-08-15 瀏覽次數:958次
吉安市公安局法制支隊原支隊長劉翔受賄、徇私枉法、洗錢一案一審開庭審理
來源:吉水縣人民法院
2023年8月10日,吉水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吉安市公安局法制支隊原支隊長劉翔受賄、徇私枉法、洗錢一案。
吉安市公安局法制支隊原支隊長劉翔受賄、徇私枉法、洗錢一案一審開庭審理
公訴機關指控,2016年至2022年期間,被告人劉翔利用擔任吉安市公安局法制支隊支隊長職務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刑事立案、辦理取保候審、刑事撤案等方面謀取利益,單獨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錢財共計479.35萬元。期間,被告人劉翔為掩飾、隱瞞受賄錢款來源及性質,通過他人銀行卡轉賬的方式轉移、收取資金。此外,被告人劉翔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幫助逃避刑事追究。
被告人劉翔身為司法工作人員,上述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徇私枉法罪、洗錢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數罪并罰。
庭審過程中,合議庭組織控辯雙方圍繞指控的多起犯罪事實,一一進行舉證、質證和辯論。充分聽取了公訴人、被告人和辯護人的意見,依法保障了訴訟參與人的各項權利。被告人劉翔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案件將擇期宣判。
吉安市公安局法制支隊原支隊長劉翔受賄、徇私枉法、洗錢一案一審開庭審理
吉安市公安系統,吉水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縣委政法委、檢察院干警等100余人現場旁聽了庭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