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太原日報
從福建南平專程來到山西太原,一伙特殊的“買煙者買煙者””不惜跨越大半個中國購置幾越大半個中國購置幾萬元香煙萬元香煙,,只為“照顧照顧””省城眾多煙酒店的生意……這番謎意……這番謎之操作的背后到底之操作的背后到底隱藏著什么貓膩隱藏著什么貓膩??8月1414日日,山西晚報記者從太原市公安局獲悉,警方成功斬斷一條新型電詐“洗錢洗錢””鏈條鏈條,,抓獲抓獲2323名犯罪嫌疑名犯罪嫌疑人,涉案流水高達涉案流水高達84008400余萬元余萬元。。
太原煙店老板做完“大買賣” 銀行賬戶突然被凍結
“他們戴著口罩,神秘兮兮的,講的是南方口音的普通話,但買起煙來卻很痛快,一次性就買好幾萬元的香煙。”2月12日,太原市杏花嶺區壩陵南街某煙店來了兩位大客戶。回憶起當時的情況,煙店的王老板說對方的鴨舌帽留給自己很深的印象。雙方幾乎沒有多余的交流,“南方人”讓煙店老板給自己準備26000元高檔香煙。
在確定有現貨后,二人告知王老板先準備好香煙,一會兒來取貨。一個多小時后,他們再次返回煙店,確定香煙準備好,索要了王老板的銀行賬戶,之后就開始不停地看手機。
“從要賬戶到完成打款,也就幾分鐘,買賣做得很痛快。”王老板說,交易完成,對方拿著煙匆匆離開。可讓王老板沒想到的是,這筆大買賣剛做完的第二天,他的銀行賬戶就被凍結。疑惑之下,煙店王老板求助警方,詢問自己賬戶被凍結的原因。
王老板得到的答案是銀行賬戶涉詐,原因是前一天有一筆26000元的貨款是從一張涉詐銀行卡上轉來的。說到這,王老板想到了前一天的那筆“大買賣”和那兩個戴著鴨舌帽的南方人。
買煙賣煙套現轉賬 洗錢新方式在省城出現
根據王老板反映的線索,民警一番調查后發現,這筆大額購買香煙的交易“不簡單”。果然,民警調查“南方人”打款的涉詐銀行卡,竟然對應7名電詐受害人,涉案金額達82萬元。隨著偵辦工作的推進,民警還發現除了在王老板的煙店,這伙人還光顧了省城北大街、澗河路等多家煙店,以同樣的方式購買了大批高檔香煙。
“跨省、分批、大量從零售店購買香煙,打款賬戶還涉詐……這極有可能是一種新型的洗錢方式,背后一定隱藏著一個龐大的洗錢犯罪團伙。”太原公安杏花嶺分局負責人果斷決策,成立由刑偵大隊、反詐中心、合成作戰中心精干警力組成的專案組,開展偵破工作。
很快,專案組掌握了兩名嫌疑人陳某文和湯某新在省城的活動軌跡。2月15日,專案組將準備繼續作案的陳某文、湯某新抓獲歸案。二人對洗錢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并交代了其他兩名同伙。2月16日、3月2日,另外兩名犯罪嫌疑人高某健、陳某峰也相繼落網。
經查,春節期間,3名福建人陳某文、湯某新、陳某峰伙同太原男子高某健4人經事先預謀,擬通過購買香煙的方式為電詐資金洗錢。作案時,陳某峰負責聯系電詐團伙,陳某文、湯某新負責購買香煙,高某健負責出售香煙并轉移資金。
短短一周時間,4人通過先買煙再賣煙的方式,將變現所得的40余萬元悉數存入東北多張銀行卡賬戶。
這伙犯罪嫌疑人 為境外電詐團伙洗錢8400余萬元
從福建到山西,再大費周章“洗錢”后轉賬至東北。專案組分析,東北的犯罪團伙很可能負責電詐資金的再次清洗并向境外轉移。
為一舉斬斷犯罪鏈條,專案組繼續對東北相關銀行賬戶開展調查,兩名可疑人員進入警方視線。而此時,“虛擬貨幣”作為洗錢的最新手段也出現在了本案。警方發現,陳某和苗某沒有固定工作,但幾天內銀行卡的流水高達近百萬元,收入明顯與身份不符。民警繼續分析犯罪嫌疑人的聊天記錄,發現了虛擬貨幣的蹤影。
民警判定,陳某和苗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立即遠赴哈爾濱開展工作。近日,專案組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苗某。通過審訊,專案組掌握了該團伙的組織架構及犯罪手法。悄無聲息間,警方已經將一張嚴密大網構建起來,抓捕行動即將展開。此后,辦案民警兵分多路,在哈爾濱市、牡丹江市、密山市等地將犯罪嫌疑人江某義以及卡農于某抖、牛某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相繼抓獲。至此,這個通過買賣香煙、利用虛擬貨幣交易為境外電詐犯罪團伙提供洗錢服務的犯罪鏈條被徹底打掉。經查,自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27日,該團伙為境外電詐團伙洗錢8400余萬元。
目前,陳某文、江某義等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于某抖等17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警方依法移送審查起訴。案件在逃嫌疑人的追捕及其余相關工作正有序開展。
警方提醒 常見的“洗錢”類型主要有3種
因涉嫌洗錢行為而犯罪,您是否覺得只是影視劇里才會出現的那些橋段?可在實際生活中,洗錢行為已潛藏在我們身邊,洗錢罪離我們并不遙遠。洗錢罪對社會大眾來說了解并不多,但其卻一直有著“犯罪根源”的別稱。
在現實生活中,犯罪分子通過各種金融交易方式,將非法所得合理化的過程,就是俗話說的“洗錢”。易滋生“洗錢犯罪”的有7類上游犯罪,分別為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構成洗錢罪,最高可判處10年有期徒刑,罰金沒有限額。
目前,較為常見的作案手段主要有以下幾種:
手法一:利用“地下錢莊”轉移犯罪收益。地下錢莊并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法律術語,它是一種非法“金融機構”,游離于金融監管體系之外,以營利為目的,利用或部分利用正規金融機構的資金結算網絡,非法從事存、貸、匯、兌等金融活動,為不法分子從事各類違法犯罪活動提供資金結算便利。
手法二:利用“跑分平臺”為跨境賭博提供支付結算通道。“跑分”是指利用自己持有的收款碼如銀行卡或微信、支付寶收款碼,為別人進行代收款而賺取傭金的行為。“跑分”的危害:一是個人信息泄露以及資金損失,首先跑分用戶需要提供身份證、手機號等關鍵信息,而這些信息可能被非法分子收集及利用。其次跑分平臺實行保證金制度,如果平臺倒閉或者跑路,這些保證金也會隨著打水漂。二是參與者可能成為非法經營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或下游犯罪共犯。
手法三:虛擬貨幣成為洗錢和上游犯罪轉移資金新途徑。虛擬貨幣匿名性強、便利性強、流通性較高,準確追蹤資金流向的難度大,易被犯罪分子利用。近年來,人民銀行等相關部委發布多個公告和通知,明確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于非法金融活動,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為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