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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 2023-05-20 瀏覽次數:1257次
南陵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受賄、洗錢罪案
來源:安徽省南陵縣人民法院
5月16日上午,南陵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由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的原安徽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二級高級警長彭某某受賄罪、洗錢罪一案。
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凈凈做事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彭某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或者索要他人財物共計折合392.4892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同時,為掩飾、隱瞞其受賄犯罪所得及產生的收益,通過購買理財產品的方式進行轉移、轉換,情節嚴重。被告人彭某某的行為已觸犯刑法相關規定,應當以受賄罪、洗錢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現場莊嚴肅穆,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控辯雙方圍繞犯罪事實、定罪量刑等方面進行了質證和辯論,并充分發表意見。被告人彭某某對指控的事實供認不諱,并當庭表示認罪認罰。庭審結束后,法庭決定對該案擇期宣判。
廉潔出威信,腐敗傷民心
市紀委、蕪湖市農發行、縣稅務局等相關單位黨員干部及被告人家屬近三十余人旁聽了庭審。旁聽人員真切地感受到職務犯罪導致的嚴重后果,體會到違法違紀帶來的慘痛教訓。大家紛紛表示,此次庭審也是一堂警示教育課,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以案為鑒,自覺加強黨性修養,強化紀法意識,筑牢拒腐防變思想防線,保持清正廉潔的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