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楚天都市報
以辦信用卡等名義,騙取他人銀行卡“四件套”(銀行卡、U盾、綁定銀行卡手機及手機卡)進行跑分洗錢,最終卻害了自己和兄弟、老鄉。近日,湖北十堰市公安局張灣分局從一個賬號入手,順藤摸瓜,千里追擊,組織40名警力遠赴遼寧、廣東兩省,打掉一個宗族式電信詐騙犯罪團伙,涉案資金600余萬元,抓獲犯罪嫌疑人19名。5月8日,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女子輕信假警察被騙20余萬元
今年1月13日上午10時許,在湖北省十堰市張灣區車城路某小區,市民王女士突然接到一個“00”開頭的陌生號碼來電。王女士接聽電話后,對方自稱是上海市公安局“李警官”,稱王女士涉嫌犯罪,希望她配合調查。
一聽自己參與了“違法案件”,王女士立馬慌了神,不知所措。為“洗清”自己嫌疑,她隨即在“李警官”指導下下載了一個名為“ZXXX”的視頻通話軟件。
視頻接通后,王女士看到一名身著“警服”的男子,對方稱通過調查發現她涉嫌一贓洗錢案,并在嫌疑人家里搜出了她的一張銀行卡,讓她配合調查。
王女士越聽越害怕,就按照對方要求,把自己多個賬戶的錢轉到對方提供的銀行卡內,合計20余萬元。對方稱銀監會將對其資金進行核查,如果3天內沒有非法資金往來,就能解除王女士的嫌疑,并返還全部資金。最后,“李警官”一再跟她強調,案件調查必須保密,不能讓任何人知道。
王女士保守著“秘密”等了3天,直至再聯系“李警官”時,發現對方電話打不通,20余萬元積蓄也沒有按時返還。她這才意識到不對勁,趕緊來到十堰市公安局張灣區分局刑警大隊報警。
無業男子賬戶流水達數百萬元
接警后,張灣區公安分局立即抽調精干警力開展偵破。在對被騙資金流向數據進行反復梳理、排查時,一個涉案的銀行賬戶進入警方視線。這個賬戶在王女士匯款的資金流動鏈條上出現過,登記的戶主為遼寧省四平市居民李某某。
初查下來,這個李某某并無明顯異常,只是一個普通人。但進一步調查后民警發現,這個賬戶并非閑置賬戶,屬于李某某日常生活使用賬戶。不可思議的是,李某某沒有固定工作,可銀行賬戶流水竟高達數百萬元,這是“隱形富豪”還是另有隱情?辦案民警順藤摸瓜不斷深挖,發現李某某有涉嫌幫助網絡信息犯罪活動罪的嫌疑。
民警決定循線追蹤,2月初,辦案民警果斷出擊,日夜兼程,趕赴遼寧省四平市,通過縝密偵查,快速鎖定李某某藏匿的具體位置。經過24小時蹲守,在當地警方配合下,民警在一賓館內將李某某抓獲。經審訊,李某某對其出售自己銀行卡幫助他人進行網絡信息犯罪活動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據李某某交代,2022年底,他想與朋友合伙做生意,但因資金不足一直沒有行動。偶然間,他在網上看到有人可以幫助辦理信用卡,于是添加對方的QQ,想要辦理一張大額信用卡,他按照要求,將自己名下銀行卡、U盾、綁定銀行卡手機及手機卡郵寄給對方。
本以為信用卡辦理會進展很順利,但李某某久等無果,卻得知由于信用積分不足,他不能辦理信用卡。這時,對方又提出一個“建議”:不如把銀行卡拿來刷流水,按比例賺錢,當天即可到賬。
李某某明知辦理的銀行卡可能用于違法犯罪活動,但想著對方承諾的豐厚報酬,鋌而走險。就這樣,李某某一個禮拜收到了對方打來的5000元好處費。
拿到報酬的李某某非常高興,正籌劃著怎么花這筆錢時,十堰張灣警方以涉嫌幫助網絡信息犯罪活動罪將其抓獲。
堂兄弟用銀行卡“四件套”賺快錢
辦案民警按照“打團伙、打鏈條”的思路循線追蹤,根據李某某提供的郵寄地址,前往廣東省潮州市、汕頭市等地,調取了多個存放快遞的店鋪監控,連續多日進行逐幀查看,仔細篩查,最后鎖定取件人是一名“跑腿”騎手。
通過對該騎手進行調查,民警了解到快遞被發往廣東省梅州市的某個小區,隨即辦案民警又輾轉梅州市,對該小區展開偵查。
辦案民警從接報和初查情況著手,根據掌握的線索,深度追蹤涉及電信詐騙犯罪的買賣銀行卡、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等上下游黑灰產業鏈上各環節人員。經過3個月的偵查,深挖出一個以盧某山、盧某江為首,組織架構清晰、分工明確,專門為境外電信網絡詐騙組織洗錢、走賬的犯罪團伙。
通過對盧某山等人日常活動分析,民警發現他們之間聯系較為密切,如果一人被抓,很可能其他人會聞風而逃。為避免打草驚蛇,民警決定伺機同時抓捕。
張灣警方遂即成立專案組,在前期偵查基礎上,全面掌握了該團伙基本架構和活動規律,對每名涉案人員建立“個人檔案”,制定抓捕計劃,確保抓捕收網不漏一人。
5月6日,張灣警方抽調40余名警力奔赴廣東省梅州市,開展集中收網行動,成功抓獲盧某山、盧某江等19名涉案人員,繳獲涉案銀行卡48張,手機62部。
據了解,犯罪嫌疑人盧某山意外結識了一位在境外做“大生意”的朋友。對方稱只要獲取一個“四件套”(銀行卡、U盾、綁定銀行卡手機及手機卡),即可獲得2000元好處費。在金錢誘惑下,盧某山答應合作。
看到堂哥盧某山掙錢很快,盧某江明知這種賺錢方式違法,還是參與進來,不僅新辦了幾張銀行卡“擴大生產”,還介紹了幾個同村年輕人來“工作”。
隨著隊伍越來越壯大,盧某江開始利用辦信用卡、刷流水等名義,騙取他人銀行卡“四件套”,然后在上家指示下,進行跑分洗錢。
盧某山交代,他通過某境外聊天軟件跟犯罪團伙聯絡,并根據他們指令進行轉賬洗錢,每張卡每天可以獲得200元-1000元不等的傭金。截至被抓獲時,盧某山、盧某江等人一共獲利30余萬元,他們收購的銀行卡賬戶一共走了600余萬元資金流水。
5月8日,張灣警方組織警力將盧某山、盧某江等人從廣東集中押回十堰。
目前,因涉嫌詐騙罪、幫助網絡信息犯罪活動罪,盧某山、盧某江等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其余12名違法行為人被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醒廣大群眾,不要因貪圖蠅頭小利,將自己名下的手機卡、銀行卡或者網絡支付賬戶出租、出售給他人,更不要為攫取傭金和高額回報,加入洗錢犯罪團伙,這些行為均涉嫌犯罪,會受到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