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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 2023-05-11 瀏覽次數:1614次
玉溪警方破獲首起毒品洗錢案
來源: 平安玉溪
販賣毒品和洗錢,均是較為嚴重的犯罪行為。 犯罪嫌疑人梁某某通過洗錢形式掩蓋毒品交易違法所得,以為可以瞞天過海,實則讓自己的行為“罪上加罪” ,最終受到公安機關的嚴厲打擊,這起案件也是玉溪市公安機關破獲的首起毒品洗錢案。
2022年2月,元江縣公安局摧毀一個吸食、販賣毒品的違法犯罪團伙。警方在調查中發現,該違法犯罪團伙中的嫌疑人梁某某向朱某某出售毒品,期間 雙方并沒有資金往來,那么二人是以何種形式完成毒品交易?
帶著這一問題,民警進行了深入調查,發現梁某某每次向朱某某出售毒品后,朱某某總會以微信轉賬形式將一筆錢款支付另外一名 男子 白某某。至此,犯罪嫌疑人梁某某與朱某某進行毒品交易無資金往來的真相浮出水面。
經調查,2021年12月至次年2月間,梁某某曾多次販賣冰毒片劑給朱某某吸食,梁某某為掩飾、隱瞞販賣毒品所得收益來源,以“手機微信沒有綁定銀行卡”為由,指使朋友白某某使用微信二微碼多次幫其收取朱某某購買毒品的贓款,后又從白某某處套取現金共計人民幣83440元。
近日,經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審理,被告人梁某某利用他人正常經營的收款賬戶故意掩飾、套取非法所得,以逃避法律的制裁和打擊,一審判處被告人梁某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五萬元;犯洗錢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九千元。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五萬元,罰金人民幣九千元,犯罪嫌疑人梁某某的行為最終沒能逃過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