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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 2023-04-28 瀏覽次數:815次
長汀縣檢察院“三個聚焦”推進反洗錢工作
來源:海峽法治在線
日前,由長汀縣檢察院移送起訴的龍巖市首例洗錢案一審宣判,被告人涂某某因多次向上游犯罪分子提供本人或他人的銀行賬戶,幫助轉移資金191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并處罰金。
2022年以來,長汀縣檢察院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關于反洗錢工作的部署,以“三個聚焦”扎實推進反洗錢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聚焦重點領域
深挖徹查案源
長汀縣檢察院堅持對洗錢上下游犯罪“整體認定、同時打擊”,成立工作專班,實行捕訴研防一體化辦案模式,針對洗錢上游犯罪開展洗錢線索專項排查工作,重點梳理洗錢上游犯罪案件中的資金往來軌跡。
“涂某某這起洗錢案,就是我們在辦理一起案件中發現涂某某提供本人或他人賬戶幫助該案犯罪分子支取大額現金,該行為明顯異常,所以將此線索移送縣公安局偵查,這是全市首例。”該院第二檢察部主任蘭家華介紹道。2022年以來,該院先后向公安機關移送洗錢犯罪線索2條,公安機關從中立案5件。
聚焦辦案質效
緊盯跟蹤落實
為了最大程度形成偵訴合力,長汀縣檢察院對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洗錢犯罪案件,及時跟進,同步審查,就款項來源、主觀明知等方面向公安機關列出多項偵查意見,尋找案件事實與洗錢犯罪表現形式的契合點。
“在辦理涂某某洗錢案時,涂某某拒不承認其主觀明知是,我們從涂某某的認知能力、與上游犯罪人員交往情況、密切程度、平常資金往來情況等,反證涂某某主觀明知狀態,最終得到法院采信。”檢察官助理楊凌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