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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 2023-04-27 瀏覽次數:1005次
陳水扁之子陳致中涉洗錢案被判刑一年
來源:中國新聞網
臺灣地區前領導人陳水扁之子、高雄市議員陳致中以海外賬戶掩飾龍潭購地案及南港展覽館案犯罪所得,26日被判處一年徒刑,并科罰金新臺幣150萬元。
綜合中央社、中時新聞網等臺灣媒體報道,陳水扁妻子吳淑珍、兒子陳致中、兒媳黃睿靚涉洗錢,各被判刑兩年、一年、十個月。其中,僅黃睿靚獲緩刑四年,檢察官就此部分也決定不上訴;不過,吳淑珍、陳致中、黃睿靚均不服判決結果,提起上訴。
臺灣高等法院更二審判決指出,吳淑珍于收受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賄款后,指示陳水扁家友人蔡銘哲將款項匯入海外賬戶藏匿;部分款項利用人頭賬戶轉匯洗錢回臺灣,其他款項則指示兒子陳致中、兒媳黃睿靚洗錢匯入海外賬戶。
更二審判決表示,吳淑珍雖然否認罪行,但蔡銘哲于偵查及歷審中均坦承罪行,吳淑珍在龍潭案及南港案中均判刑確定,判決吳淑珍有期徒刑兩年,扣案洗錢財物及孳息共299萬8352.4美元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