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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 2023-04-18 瀏覽次數:775次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 19人當庭宣判!
來源: 內蒙古高院
近日,呼倫貝爾市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法院公開審理一起19名被告人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案件,該案當庭宣判,并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與庭審現場觀摩。
案情回顧
2022年8月初至中旬,福建籍被告人黃某某、張某等7人與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籍高某某聯絡到莫旗發展“跑分”提現業務,高某某在當地發展11個“卡農”提供銀行卡并到銀行取現交給黃某某團伙匯給上游組織。上游組織則通過給予供卡人“好處費”的方式,進行洗錢、轉賬。
“卡農”在10天內共計取現300余萬元,7名被告人共獲利35余萬元、高某某獲利6萬余元、“卡農”獲利3萬余元。公訴機關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庭審前,法官仔細查閱卷宗、梳理案件事實,并多次與合議庭成員進行討論,確保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和法律適用準確,同時制定了周密的庭審預案。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黃某某等19人明知是犯罪所得仍進行轉賬、提現等轉移行為,已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本案當庭宣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判決1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七個月至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不等的刑期,并處罰金共計人民幣31.2萬元,對已退繳的違法所得3.66萬元依法予以沒收,繼續追繳未退贓的違法所得。
被告人黃某某等19人均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