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拉薩日報
近日,市反詐騙中心根據線索,成功打掉一個在拉薩洗錢的團伙。該團伙在近3個月時間利用非法開辦的銀行卡、電話卡等,涉嫌為犯罪團伙轉賬洗錢,涉案資金在3000萬元左右。
2023年2月,西藏銀行某網點工作人員在辦理一件大額取現業務時,發現該銀行賬戶流水存在異常。西藏銀行某網點工作人員說:“當時是我值班,在取款過程中系統顯示客戶賬戶異常,之后我隨即報告給領導,迅速做出了反應。”
接到線索后,警方立刻對這些銀行賬戶展開調查,對涉案人員進行連夜審訊,同時,同步對所有的涉案賬戶加緊進行資金分析和串并案。
警方:你在這個團伙里主要做什么?涉案人員貢某:我在這個團隊里主要是上家讓我找自己的朋友或者親戚,找靠譜的人用自己的銀行卡取錢。警方:這些錢的來源是?涉案人員貢某:沒有說,只是把卡號提供給他們。警方:卡號提供給他們后做什么?涉案人員貢某:他們會打電話,說卡里進了錢,看到短信后去取錢。
警方:他們取到錢后又會做什么?涉案人員王某:他們不是把現金取出來了,而是上家給我一個卡號或兩個卡號,在指定的卡號上把錢存進去,變成U(虛擬貨幣)。警方:一次取現額度最大的是?涉案人員王某:20多萬元,最小十幾萬元。
通過連夜審訊,反詐民警在嫌疑人口中得到重要線索,就是他們的上家田某,2023年2月20日,打擊組民警前往青海抓獲上家田某。
拉薩市反詐騙中心三級警長李遠欣說:“經我公安機關偵查,該犯罪團伙自2022年11月開始利用虛擬數字貨幣幫助境外犯罪集團洗錢。他們分工明確,以犯罪嫌疑人田某為首,并發展本地人員貢某、次某等人利用非法軟件進行洗錢轉賬。完成洗錢轉賬操作后,團伙頭目至底層取款,均有不同比例的非法獲利。”
目前田某、貢某、次某、白某、王某等7人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在審訊室,涉案人員貢某懺悔地說:“以后有人叫你提供銀行卡,給你好處,大家千萬不要做,做了就會像我一樣,這是違法犯罪的事。”
涉案人員王某說:“我想對大學生說,進入社會后起步有困難,但要腳踏實地、踏踏實實掙錢,如今社會誘惑多,不要想著一夜暴富,一旦有了這事有可能會走上犯罪的道路。”
李遠欣說:“在這起案件中關鍵的作案工具是銀行卡和電話卡,在此提醒廣大市民,尤其是在校學生,一定不要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銀行卡和電話卡,這些都屬于違法行為。”
警方提醒,廣大群眾要提高個人信息保護意識,絕不能為了蠅頭小利,外借、轉賣銀行卡、電話卡,一旦被他人利用實施犯罪,不但會影響個人征信,還會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追究其法律責任。
據悉,這起案件也是自2022年12月1日《反電信網絡詐騙法》頒發以來拉薩反詐打擊的第一起拉薩本地團伙洗錢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