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日前,重慶浦里開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董事、總經理鄭清華一審以受賄罪,國有公司、企業人員濫用職權罪,挪用公款罪,洗錢罪等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1萬元。這是重慶市發揮追逃追贓工作協調機制作用,精準有效打擊涉腐洗錢犯罪的又一成果。
涉腐洗錢犯罪助長和滋生腐敗。重慶市委追逃辦將打擊洗錢犯罪行為納入全市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統籌市高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中國人民銀行重慶營業管理部等成員單位發揮各自職能優勢,加強溝通聯絡和協作配合,既依法調查職務犯罪,又深入挖掘洗錢犯罪問題線索。
鄭清華案就是“一案雙查”典型。去年4月,鄭清華因涉嫌違法犯罪被開州區紀委監委采取留置措施。該區紀委監委在案件辦理過程中,發現鄭清華除了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挪用公款,可能還存在“自洗錢”行為。該區紀委監委及時與公安機關、人民銀行等部門對接,將查處職務犯罪事實與查洗錢行為同步展開;協調中國人民銀行開州支行開展反洗錢調查,查詢涉案的4家銀行7個賬戶的資金來源和去向,梳理分析鄭清華及其關聯人員銀行賬戶的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信息;與公安機關聯動搜集鄭清華及其密切關系人車輛、房屋等資產情況,多部門協作推進案件依規依紀依法快辦快結。
經查明,2021年,鄭清華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收受好處費后,將部分款項交由其親屬存入個人銀行賬戶保管;2022年3月,他又安排該親屬將其作為借款轉入他人銀行賬戶,企圖掩飾、隱瞞賄賂犯罪所得的來源和性質,其行為已涉嫌洗錢罪。
2022年,人民銀行重慶營管部、重慶市監委等11部門印發《打擊治理洗錢違法犯罪三年行動重慶實施方案(2022-2024年)》,切實發揮追逃追贓與反洗錢聯席會議兩個協調機制作用,暢通成員單位間溝通協作渠道,深入開展反洗錢查詢、線索移送和結果通報等工作,共同建立起精準、高效、順暢、聯動的涉腐洗錢懲治工作機制,形成了“一盤棋”工作格局。
重慶市委追逃辦統籌成員單位深入研究近年來全市涉腐洗錢犯罪懲治情況和法律適用難點問題,市監委形成了關于涉腐洗錢犯罪的調研報告,人民銀行重慶營管部等編寫了洗錢犯罪法律法規及典型案例,提供工作指引。
在此基礎上,重慶市委追逃辦健全懲治涉腐洗錢犯罪督導機制,對涉腐洗錢問題線索實行“亮燈”督辦,建立專門臺賬,實時掌握進度,督促相關單位落實責任、加快辦理,形成問題線索發現、移交、辦理、反饋工作閉環,對既涉嫌貪腐又涉嫌洗錢的問題線索,優先處置辦理。同時,組織成員單位分批督辦重點案件,保障涉腐洗錢犯罪懲治各項工作順利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