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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 2023-03-05 瀏覽次數(shù):1246次
“跑分洗錢”遇上“黑吃黑”!霞浦法院審結(jié)一起持械搶劫案
來源:霞浦法院
近日,霞浦法院審結(jié)一起持械搶劫案。經(jīng)審理查明,2022年1月11日,被告人雷某金和賴某榮(另案處理)等人經(jīng)預謀后,指使吳某正等人(均已判決)假意提供銀行卡給“跑分”團伙使用,意圖待銀行卡內(nèi)轉(zhuǎn)入違法犯罪資金后,再攜帶兇器搶回銀行卡并取出錢款。次日上午10時許,吳某正等人乘坐“跑分”團伙小車行駛至霞浦縣某村附近時,將銀行卡及手機交給車上的“跑分”操作手轉(zhuǎn)移違法犯罪資金,見該銀行卡轉(zhuǎn)入人民幣6萬元后,掏出事先準備的匕首架在“跑分”操作手脖子上搶回銀行卡及手機。之后,吳某正等人下車逃跑,并聯(lián)系被告人雷某金等人駕駛小車前來接應,期間又有3 萬元轉(zhuǎn)入銀行卡內(nèi)。“跑分”團伙成員等人見狀立即駕駛小車追趕,賴某榮等車上人員持事先購買的兇器伸出車窗外進行恐嚇擺脫追趕。后被告人雷某金等人到ATM上將銀行卡內(nèi)的9 萬元予以轉(zhuǎn)賬或取現(xiàn),其中雷某金違法獲利1萬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雷某金的行為構(gòu)成搶劫罪。被告人雷某金有違法劣跡,酌予從重處罰;參與持兇器搶劫,酌予從重處罰;教唆未成年人犯罪,酌予從重處罰;到案后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處罰,依法可以從輕處罰。遂法院作出如下判決:被告人雷某金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