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治網
在已披露業績快報的十幾家上市銀行中,江蘇銀行凈利潤增速最高,業績表現十分靚麗。
然而,就在業績快報發布后的第五天,江蘇銀行卻領到了中國人民銀行2023年“1號罰單”。據央行官網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銀罰決字〔2023〕1號)顯示,江蘇銀行因違反反洗錢、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等相關管理規定,被央行處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42元,并罰款773.6萬元。
值得關注的是,江蘇銀行近兩年在合規經營等方面頻頻暴露出問題,且屢收“百萬級”罰單。據不完全統計,從2021年至今,該行及其分支機構已收到來自監管部門的6張“百萬級”罰單,累計罰款金額超過2000萬元。
涉反洗錢不力等9項違規 被罰沒近800萬元
近日,逼近3萬億規模的江蘇銀行領到了央行2023年“1號罰單”。
據行政處罰信息(銀罰決字〔2023〕1號)顯示,江蘇銀行涉及的違法行為包括:違反賬戶管理規定;違反流通人民幣管理規定;違反人民幣反假有關規定;占壓財政存款或者資金;違反國庫科目設置和使用規定;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對金融產品作出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
針對上述違法行為,中國人民銀行對江蘇銀行處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42元,并罰款773.6萬元。行政處罰決定日期為2023年2月6日。
與此同時,江蘇銀行4名相關責任人也遭到央行的行政處罰。其中,時任該行運營管理部賬戶支付團隊經理門新彥,因對違反賬戶管理規定負有責任,被處以警告并處罰款5萬元;時任該行消費金融與信用卡中心總經理楊巨人,因對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負有責任,被處以罰款3.5萬元;時任該行運營管理部總經理楊天德,因對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負有責任,被處以罰款3.5萬元;時任該行風險管理部總經理徐勁,因對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負有責任,同樣被處以罰款3.5萬元。
從處罰情況來看,上述相關責任人被罰的原因主要集中在違反反洗錢相關管理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第三十二條規定,金融機構存在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照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未按照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等7項行為之一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并對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事實上,這并非江蘇銀行首次收到央行反洗錢罰單。2022年1月26日,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公布了一批行政處罰信息。據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江蘇銀行北京分行因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未及時備案、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的違法違規行為,被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給予警告并罰款124萬元。
近年來,金融監管部門對銀行業的反洗錢違規行為處罰力度不斷加大。資料顯示,2022年度,銀行業反洗錢行政處罰共781筆,罰金合計約3.7億。其中對單位罰款金額合計約3.6億,對個人處罰金額合計約1610萬。罰單中,“客戶身份識別”“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 ”“可疑交易報告”等違規行為依然是處罰的重災區。
屢收“百萬級”罰單 合規經營亟待提升
值得關注的是,江蘇銀行近兩年已多次遭到監管部門的行政處罰,其中不乏“百萬級”大額罰單。據不完全統計,包括上述兩起處罰在內,該行及其分支機構從2021年至今已收到來自監管部門的6張“百萬級”罰單,累計罰款金額超過2000萬元。
根據公開處罰信息顯示,2021年12月1日,江蘇銀行北京分行因采用不正當手段發放貸款、固定資產貸款項目審批要件不齊全、固定資產貸款管理嚴重失職、貸后管理不審慎導致個人消費貸款資金違規進入投資等限制性領域、同業投資業務違規接受第三方金融機構信用擔保、同業投資業務項目審批要件不齊全且投后管理不到位導致部分資金被挪用、同業投資業務資金占比超監管要求等7項違法違規行為,被北京銀保監局責令改正并處罰款490萬元。同時,8名相關責任人受到行政處罰,其中兩人被罰“禁止3年內從事銀行業工作”。
2021年9月30日,江蘇銀行鹽城分行因向部分“四證”不全的住宅樓棟發放房地產開發貸款、向未取得排污許可證的企業實施授信且貿易背景審查不嚴、辦理虛假應收賬款質押的保理融資、化整為零規避貸款受托支付、貸款風險分類不準確、信用證及福費廷業務貿易背景審查不到位、銀行承兌匯票業務貿易背景調查審核與資金用途管理不到位、個人消費貸款資金用于購買基金產品、通過四方合作模式實現收取中間業務費且收費質價不相符等違法違規行為,被鹽城銀保監分局罰款275萬元。
2022年7月29日,江蘇銀行北京上地支行因票據承兌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的違法違規行為,被北京銀保監局責令改正,并罰款150萬元。
2021年5月25日,江蘇銀行杭州分行因“高管履職管理不到位,擬任高管未經任職資格核準卻已實際履行高管職責”“信貸管理不審慎,通過利率掉期衍生品業務分解貸款利息收入”“信貸管理不審慎,要求信貸客戶‘存款回報’”“向資本金比例不足且四證不全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發放貸款”“房地產開發貸款資金實質用于支付土地款”“貸款用途管理不到位導致個貸資金被挪用”“貸款用途管理不到位導致流貸資金被挪用”“放款管理不審慎”等8項違法違規行為,被浙江銀保監局罰款235萬元。
從上述處罰情況來看,江蘇銀行違規行為多涉及貸款業務、同業投資、票據業務等多個領域,其中信貸管理問題較為突出。此外,江蘇銀行在業務經營過程中,還頻頻出現違規“輸血”房地產的情況。
據官網介紹,江蘇銀行于2007年1月24日掛牌開業,是全國19家系統重要性銀行之一、江蘇省內最大法人銀行,總部位于江蘇南京。2016年8月2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目前,該行下轄17家分行和蘇銀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蘇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蘇銀凱基消費金融有限公司、江蘇丹陽蘇銀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四家子公司。
2月1日,江蘇銀行發布2022年業績快報稱,截至2022年末,該行資產總額 29804.03億元,較上年末增長13.80%。2022年度,該行實現營業收入705.7億元,同比增長10.66%;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254.94億元,同比增長29.45%。
此外,截至2022年末,江蘇銀行不良貸款率0.94%,較上年末下降0.14個百分點。撥備覆蓋率362.07%,較上年末提升54.35個百分點。
值得一提的是,這是江蘇銀行更換新行長之后的首份業績報告。2022年9月,季明辭去江蘇銀行董事、行長等職務,“65后”副行長葛仁余接棒。三個月后,江蘇銀保監局核準葛仁余該行行長、董事任職資格。
盡管業績表現不錯,但對于江蘇銀行而言,未來如何避免更多違規,如何合規經營,或將成為新行長上任后急需解決的一道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