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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 2022-12-29 瀏覽次數:1764次
為貪官兄長轉移贓款 弟弟洗錢近6600萬元被判刑
來源:蘭州晨報
12月28日,記者從酒泉市人民法院獲悉,近日,酒泉市肅州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洗錢罪案件,涉案金額6596萬余元。
該案件被告人張某壽明知其兄張某某在擔任華池縣政府縣長和慶陽市委常委、華池縣委書記期間貪污賄賂所得大量錢財,仍利用自己經營建筑行業資金流量大、銀行賬戶多的便利條件,使用本人身份證開立多個銀行賬戶,存入大量現金,累計保管其兄張某某的現金人民幣6596.083228萬元。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張某壽明知其兄張某某交其保管的現金是貪污賄賂犯罪所得而實施掩飾、隱瞞行為,其行為已構成洗錢罪。被告人張某壽主動投案,并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有自首情節,且有檢舉他人犯罪的行為,具有立功表現,依法應當減輕處罰;同時被告人張某壽又系初犯、偶犯,積極退贓,又可酌定從輕處罰。肅州區法院遂判處被告人張某壽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