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花垣警事
近日花垣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法律為準繩,精準發力,進一步加強反電信網絡詐騙工作,成功抓獲4名涉詐人員。
案例一
2022年9月2日,花垣籍居民向某收到其微信好友發來消息,該微信好友告訴向某,如果向某能夠使用自己的銀行卡幫助“轉賬”,便可以獲得一筆不菲的“手續費”。只需要轉下賬就可以獲得報酬?掙錢也太容易了吧。簡單咨詢后,向某便攜帶自己銀行卡來到湖北省來鳳縣某賓館附近,在與該微信好友介紹的兩名陌生男子碰面后,向某將自己兩張銀行卡與手機交給陌生男子操作轉賬,當日共幫助轉賬兩萬余元,得到1500元好處費。花垣縣公安局反電詐中隊民警日常工作排查出這一線索后立即將向某抓獲歸案。目前,案件已移交龍洞派出所進一步偵辦中。
案例二
2022年9月,花垣籍男子楊某準備開店做小生意,但由于資金緊張,當其看到路邊“民間貸款、小額貸款”的小廣告后便聯系了廣告名片上的陌生人,急著用錢的楊某在與該陌生人交流過后,便將自己的銀行卡交給該人員。
幾天后,楊某查看錢款是否到賬時發現,不僅“說好的”借貸款項沒有到賬,銀行卡還無故多了很多轉賬記錄。壞了!可能被騙了!此時,楊某才發現上當受騙。12月8日,楊某向公安機關如實反應了自己銀行卡的使用情況,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案例三
2022年11月初,隆某在廣東省潮州市彩塘鎮務工,其在自己的手機微信招工群看到一則“高薪招工”的消息,考慮到近期囊中羞澀,隆某便添加了在群內發布消息的陌生男子,兩個人在微信上談好了價錢,幫助轉賬10000元可以得到100元的好處費。幾天后,隆某向該男子發送了自己的定位,該男子帶著另外兩人根據定位與隆某碰面后,隆某用自己的銀行卡和手機為陌生男子轉賬123748元, 在ATM機上取現20000元,當場便得到一千余元的好處費。花垣公安反詐民警根據這一情況將隆某傳喚至花垣縣公安局,隆某對自己的違法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隆某掩飾犯罪所得被刑事拘留,案件已移交三角巖派出所進一步偵辦中。
案例四
2022年11月6日,花垣籍男子吳某的親戚石某說自己銀行卡被限額鎖了,需要借用吳某銀行卡和手機用一下,想著是親戚,吳某沒有多想便借給了他。然而當天晚上石某僅退還了手機,并向吳某謊稱其銀行卡被弄丟了。見吳某臉色不好,石某要便給了吳某500元離開了。12月8日,花垣縣公安局發現該卡存在異常情況,依法傳喚吳某,吳某便如實講述了將銀行卡和手機借給石某的過程。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