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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 2022-11-17 瀏覽次數:1195次
集資詐騙上千萬“自洗錢”數罪并罰獲刑九年有余
來源:中國法院網
近日,福建省順昌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宣判被告人江某娟犯集資詐騙罪、洗錢罪一案,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九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七十萬元,并責令退出違法所得。
2016年,被告人因投資生意虧損,在明知無還款能力的情況下,虛構資金用途,夸大自身還款能力,以支付高額利息為誘餌,騙取被害人信任,向社會不特定對象62人非法集資合計人民幣上千萬元。所得款項用于支付前期集資款、高額利息及個人生活消費等。后因無力兌現借款本金以及約定利息于2021年7月逃匿。
為掩飾其犯罪所得,2021年4月至6月,被告人將其集資詐騙所得用于購買基金定投、貴金屬,共計146877.2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江某娟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集資詐騙罪;將集資詐騙犯罪所得用于購買理財產品,掩飾犯罪來源和性質,其行為已構成洗錢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