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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 2022-11-03 瀏覽次數:1299次
泰順一男子參與洗錢,被拘留!
來源:平安泰順
目前,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簡稱“幫信罪”)呈高發態勢,尤其是出售、出租的銀行卡、手機卡通常被電信詐騙分子利用,如被用來給被害人打電話或發短信等,而銀行卡則被用來將電信詐騙的贓款“洗白”,使“兩卡”成為電信詐騙分子的“得力助手”。
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案例
9月29日,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黃某聯系胡某稱,如果用其銀行卡幫忙轉賬、提現,每轉賬10萬元可支付其1000元的報酬。當時胡某正缺錢,立馬答應了對方。當天黃某安排胡某在羅陽鎮某家茶樓與上家會合并進行轉賬及提現,隨后胡某獲取了相應的傭金。
因為這錢太好賺了,胡某便心生貪念想“多賺”一點,于是多次聯系上家出借自己名下的銀行卡和手機網上銀行進行轉賬洗錢。三天時間里,胡某通過手機網上銀行、ATM機取現、銀行柜臺取現等方式對不明資金進行轉移并獲利。
原來,其名下銀行卡被犯罪分子用于實施電信網絡詐騙,共轉入非法資金45萬余元。其中已查實涉及電信網絡詐騙案件5起,涉案金額30萬余元。10月11日,胡某的行為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最終被泰順縣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進一步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