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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 2022-11-01 瀏覽次數:801次
14天招30余名卡主幫助洗錢500余萬元
來源:正義網
只要提供銀行卡,配合轉錢就能輕松賺錢?8月5日,浙江省諸暨市檢察院以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對小振提起公訴。10月20日,該案開庭審理,法院判處小振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1萬元。
2021年9月,小白在網上看到一則兼職廣告,“只要提供銀行卡,便可日入1000元到5000元”。小白撥打了廣告中聯系人小振的電話,兩人相約見面。小振提出需要借用小白的銀行賬戶走賬,操作成功后,按匯款金額比例付給他上千元的提成,小白表示同意。很快,小白的銀行卡陸續收到了四筆匯款共計7.7萬元,按照小振的要求,小白將錢款轉至指定的銀行卡,操作完成后,小白獲得了1000元。
“這么容易賺的錢會不會涉嫌犯罪?”交易成功后,小白越想越不對勁,便向公安機關舉報。當小振再次約小白見面交易時,被民警抓獲。
小振是廣西人,在諸暨一家美容店做學徒,2021年初,他從老鄉處了解到一個賺錢“門道”——只要提供銀行卡配合轉錢,每轉1萬元就有200元至300元不等的分成。同年7月,小振經人介紹認識了專門做這門“生意”的浩哥。“這是‘洗黑錢’,有可能被抓。”面對老鄉的提醒,小振滿不在乎,他在浩哥的“指導”下,嘗試幫幾個卡主轉賬,輕松拿到了提成。
“我得多招一些卡主,才能賺得更多。”于是,小振找到朋友小玉(另案處理),兩人商量一起組團做“卡頭”,全力發展新卡主。兩人在QQ、微信的招工群里發布高額日薪的兼職廣告,僅2周時間便招到了30余名卡主,轉移犯罪所得資金500余萬元,兩人最終獲利5萬余元。
截至目前,小玉被上網追逃后已到案,浩哥被異地公安機關抓獲,26名已找到的卡主均被采取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