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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 2022-10-02 瀏覽次數:1828次
株洲天元檢察:全市首例洗錢罪宣判了
來源:紅網時刻
9月30日,由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全市首例“洗錢罪”案件宣判了。被告人黃某以犯洗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七個月,并處罰金三萬元。該案系開展貫徹落實反洗錢工作要求深挖徹查依法懲治洗錢犯罪以來,全市首例宣判的“洗錢罪”案件。
被告人黃某與被告人劉某(同案中已被判刑)系男女朋友關系,2021年7月至8月期間,黃某明知劉某販賣毒品,為掩飾、隱瞞劉某販賣毒品所得資金的來源和性質,提供其名下中國農業銀行的銀行卡供劉某收取毒資,并將該銀行卡綁定支付寶和微信作為兩人日常生活開支,或以基金理財和微信轉賬的方式轉移資金。
一直以來,天元區人民檢察院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充分發揮檢察職能,將打擊洗錢、非法集資等嚴重破壞國家經濟金融秩序的犯罪作為一項十分重要的任務抓緊抓實,依法從嚴懲治,切實維護金融管理秩序,更好服務保障金融安全和經濟發展。下一步,天元區檢察院將繼續加強部門協作配合,健全洗錢風險防控體系,為全社會反洗錢營造良好氛圍。